本报讯(记者 张石)新年伊始,日本各地方自治体有关外国人地方参政的动向引人注目,但是反对的声音也很强烈。在执政党民主党内部,也出现了针锋相对的动向,但给予外国人参政权的施策正在日本地方上却不断实施、扩展。
奈良县生驹市正在制定有关市政重要事项的市民投票的《市民投票条例方案》,在这个投票方案中将给永定住外国人投票权。如果这个条例成立,实际上就是承认议员选举等适用于《公职选举法》以外的“外国人地方参政权”,不过该市接到抗议这种动向的电话和邮件也达1600件。
生驹市的市民活动推动课课长奥田先生对《中文导报》记者说:正在制定的《市民投票条例方案》,是全体定住市民的投票条例,其中也包括定住外国人。这种市民投票,不是有关国政的投票,而是地方团体在向国家提出意见时,有关这些意见的是与非的投票。《中文导报》记者问:现在有这么多抗议意见,这个《市民投票条例方案》还将按照给予外国人投票权的方向推进吗?奥田先生说:因为现存的《自治基本条例》中提到在进行此类投票时要考虑到外国人,因此我们的基本方针不会改变。
《产经新闻》对此充满了危机感。1月8日的《产经新闻》写道:经《产经新闻》调查,至少有22个自治体,制定了实际上容忍外国人地方参政的条例,围绕条例,也有外国势力的活动忽隐忽现的情况。在国家意识日益稀薄之中,不顾国籍条款而走向崩溃的自治体无警备的状态浮现了出来。
在日本的外国人参政权问题包括两个方面:(1)议员选举等适用于《公职选举法》的投票,《公职选举法》第21条规定:在选举人名单上登记须是“在该市镇村的区域内有地址的年龄满二十岁以上的日本国民”。(2)地方自治体的一部分居民投票条例,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只限于日本国民。
其实从2000年到2005年10月为止,日本全国制定承认外国人投票权的《市民投票条例》的自治体已达200多个。
2000年,爱知县高昹市首次制定了《常设型居民投票条例》,投票资格为年龄“18岁以上”,给予了永住外国人投票资格。而《产经新闻》所说的“至少有22有个自治体,制定了实际上容忍外国人地方参政的条例”,可能是指在《常设型居民投票条例》中给予外国人参政权的自治体。
关于议员选举等适用《公职选举法》的投票,也有广岛、北海道、小金井市、长野县中野市、冈山县备前市正式表示赞成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选举权。
在1月11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当时的仙谷由人官房长官回答有关地方自治体实施居民投票动向时指出:从菅直人内阁所揭示的“平成开国元年”的观点来看,建立和亚洲、北美大陆等各种各样民族共生的环境,必须成为国家的基本方针,地域社会也应该为建立这样的共同体创造条件。
菅直人首相在2010年6月的参议院正式会议上谈到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选举权问题时说:民主党从前就为实现这个目标进行努力。这个方针并没有改变。但是他在最近发言又变了卦。12月23日他接受韩国报纸《中央日报》书面采访时说:这个问题是与国家制度的基础相关的悬案,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必须取得日本国民的同意,需要在国会、政党、地方自治体等进行议论。政府应该等这样的议论成熟之后再进行判断。
奈良县生驹市正在制定有关市政重要事项的市民投票的《市民投票条例方案》,在这个投票方案中将给永定住外国人投票权。如果这个条例成立,实际上就是承认议员选举等适用于《公职选举法》以外的“外国人地方参政权”,不过该市接到抗议这种动向的电话和邮件也达1600件。
生驹市的市民活动推动课课长奥田先生对《中文导报》记者说:正在制定的《市民投票条例方案》,是全体定住市民的投票条例,其中也包括定住外国人。这种市民投票,不是有关国政的投票,而是地方团体在向国家提出意见时,有关这些意见的是与非的投票。《中文导报》记者问:现在有这么多抗议意见,这个《市民投票条例方案》还将按照给予外国人投票权的方向推进吗?奥田先生说:因为现存的《自治基本条例》中提到在进行此类投票时要考虑到外国人,因此我们的基本方针不会改变。
《产经新闻》对此充满了危机感。1月8日的《产经新闻》写道:经《产经新闻》调查,至少有22个自治体,制定了实际上容忍外国人地方参政的条例,围绕条例,也有外国势力的活动忽隐忽现的情况。在国家意识日益稀薄之中,不顾国籍条款而走向崩溃的自治体无警备的状态浮现了出来。
在日本的外国人参政权问题包括两个方面:(1)议员选举等适用于《公职选举法》的投票,《公职选举法》第21条规定:在选举人名单上登记须是“在该市镇村的区域内有地址的年龄满二十岁以上的日本国民”。(2)地方自治体的一部分居民投票条例,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只限于日本国民。
其实从2000年到2005年10月为止,日本全国制定承认外国人投票权的《市民投票条例》的自治体已达200多个。
2000年,爱知县高昹市首次制定了《常设型居民投票条例》,投票资格为年龄“18岁以上”,给予了永住外国人投票资格。而《产经新闻》所说的“至少有22有个自治体,制定了实际上容忍外国人地方参政的条例”,可能是指在《常设型居民投票条例》中给予外国人参政权的自治体。
关于议员选举等适用《公职选举法》的投票,也有广岛、北海道、小金井市、长野县中野市、冈山县备前市正式表示赞成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选举权。
在1月11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当时的仙谷由人官房长官回答有关地方自治体实施居民投票动向时指出:从菅直人内阁所揭示的“平成开国元年”的观点来看,建立和亚洲、北美大陆等各种各样民族共生的环境,必须成为国家的基本方针,地域社会也应该为建立这样的共同体创造条件。
菅直人首相在2010年6月的参议院正式会议上谈到给予永住外国人地方选举权问题时说:民主党从前就为实现这个目标进行努力。这个方针并没有改变。但是他在最近发言又变了卦。12月23日他接受韩国报纸《中央日报》书面采访时说:这个问题是与国家制度的基础相关的悬案,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必须取得日本国民的同意,需要在国会、政党、地方自治体等进行议论。政府应该等这样的议论成熟之后再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