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楠夺子折射"中国式离婚" 盘点离异明星夫妻(图)
羊城晚报
上周五,歌手孙楠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从前妻买红妹手中拿回一儿一女的抚养权。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孙楠夺子”在坊间激起巨大反响,人们纷纷痛骂他离婚时不要孩子,现在又要争夺抚养权,是一种“不要脸”的行为。而孙楠的经纪人和身边好友则说出了事情的另一面真相:离婚后,孙楠已经很久没享受到他的法定探视权。
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人数已连续7年递增,仅今年前两季度,全国离婚登记夫妻达84.8万对,平均每天就有约5000对夫妻离婚。由离婚引发的案件纠纷也与日俱增,除了财产,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双方争夺的焦点。由于法律支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因此像孙楠这样的“无权爸爸” 并不罕有。这一现象其实也显示了“中国式离婚”的一个难言之隐———当越来越多的人走上离婚这条路,他们在婚姻这种共生关系解除之后如何正确处理自己与孩子以及与前伴侣的关系上,普遍缺乏科学态度和科学指引。
案件细节
在起诉状中,孙楠首次证实他与买红妹在去年3月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尽管双方当事人都未对此事发表直接看法,但针对“孙楠夺子”、“争取抚养权是处心积虑的阴谋”等负面传闻,孙楠经纪人称,孙楠“并非夺子”,而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作为父亲的探视权和抚养权,两人因子女教育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所以才会对簿公堂。而就目前能了解到的情况看,孙楠在离婚后遭遇了几个问题———
见孩子得看前妻心情
之前就有人爆料称,孙楠5个月没见过儿子。对此,孙楠的好友刘小姐证实说:“之前孙楠给儿子找了家幼儿园,大家都认为很好,但是孩子妈妈却给儿子转校了。孙楠能否看大女儿,也取决于妈妈的心情。妈妈已经跟学校老师说过,爸爸不可以接孩子。”买红妹为什么如此抗拒前夫探望孩子?刘小姐表示不便回应:“具体原因我不好说。我只能保证我说的、经纪人说的,包括孙楠好友刘宏胤说的都是事实,这些都会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买红妹:“孩子是我的!”(设计对白)
周末探视遭前妻报警
11月28日,孙楠和买红妹的多年好友———梦舟足球队秘书长刘宏胤在博客中透露,“老S”有一次去前妻家接孩子,还没进院门就被报了110。网友认定,这个“老S”就是孙楠。刘宏胤在博客里写道:“老S盘腿坐在沙发上,把头深深地埋在两腿之间。从我坐的角度只能看到他后背在不规则地颤抖,也许是为了掩饰,他匆匆地去了洗手间。认识他十几年里,我在任何的场合都没见过这个‘大男孩’如此过。实际上从他早上来电话我就觉得他怪怪的,急切地要求我马上去他那里,还要我带着儿子。‘我现在见我的孩子很难,所以只能见你儿子了。’‘我到学校接孩子,学校说不能接。到她家去接孩子,保安不让我进。’‘有一次我去她家接孩子,还没进院她就莫名其妙地报了110。’……”
知情人说
离婚后已变仇人
孙楠和买红妹于2000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2009年3月23日,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后,子女由买红妹抚养,孙楠支付抚养费。如今女儿10岁,儿子3岁。
近日,一位名叫“叶尔卡丹”的孙楠铁杆粉丝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孙楠离婚的内幕细节:“就在前两天,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开始在网络上疯狂讽刺辱骂楠哥的 ‘夺子’行为……其实离婚的时候,楠哥为买姐留下了一大笔钱,留下了一处2000多万的别墅房产,并承诺负担孩子成年之前的所有抚养费用,自己与蔚姐(孙楠现任妻子潘蔚)一起住着普通的楼房,做到了男人应做的事情。待事情过了一段时间,却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不得不让人再次叹息。买姐的这种行为让我感觉以前的她已经不在了,她和楠哥似已变成仇人……”
对于抚养权争夺官司,买红妹只通过经纪人向电视媒体表示:“孩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已经习惯了!”而买红妹的好友透露,买红妹之所以不允许孙楠探望一双儿女,就是因为还不能原谅孙楠的出轨。
孙楠一向疼孩子
心理建议
视孩子为独立人
即使夫妻反目成仇,但大部分男女离婚后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尽量过上正常的生活,但为何往往事与愿违?心理专家Ricky对离婚后的父母们给出了建议。
Ricky认为,很多父母尤其是中国父母,之所以总在离婚后处理不好孩子的问题,根本原因是他们内心里仍然将孩子视为自己的附属品。“如果母亲认为孩子是我的,而父亲也同样这样认为,争执就在所难免。但国外很多离婚夫妇都有一个共识———孩子不管几岁,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如果有这样的认识,就不会出现母亲因为父亲出轨,就采取不让他见孩子这样的野蛮方式来对其进行惩罚,因为孩子并不是你可以利用的工具。同样的,如果孩子的想法和权利是必须尊重的,那么父母在处理问题时就会单纯以孩子的利益来衡量,更容易取得一致。此外,如果把孩子视为一个独立人,那么父母就会采取更坦白和开明的方式让孩子明白什么是离婚,而不像大多数中国父母那样,为了对孩子一时的保护而隐瞒真相,令孩子长大后产生被欺骗感,对其心理健康产生更深远的不良影响。”
律师分析
孙楠打赢机会小
根据中国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由父母协商而定。而10岁以上的孩子,跟谁生活原则上应该听取孩子自己的意愿。孙楠之前不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而到了现在才要求,很可能就是因为一双儿女刚刚到达这两个年龄。不过,孙楠的变更抚养权官司,是否有胜算?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朱小斌分析,抚养权和探视权是不同的概念。买红妹限制了孙楠的探视权,并不会让她在法庭上处于弱势,更不会因此失去抚养权。变更抚养权,一般是看原来的抚养人是否不再履行抚养义务,或做出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的事情。之前有传闻说,买红妹因为在外拍剧连续三个月不回家,这倒是与本案有关,只是还得看孙楠是否还有其他充足的证据。“以孙楠现在的状况看,如果之前两人已经约好了抚养权的归属,对方如今不愿意变更,而你又没有明确证明对方抚养不力的证据,官司能打赢的可能性不高。所以最好还是要求履行探视权。在探视的问题上,不管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有没有约定,都应当享受这个权利。” 但朱律师也承认,探视权的履行关乎人情,很难强制执行,“你总不能派两个法警到人家家里,人家不让你看孩子,就把人家抓起来吧?”因此,朱律师表示,虽然常有离婚夫妻为了探视权的履行问题吵架,但真正闹到法院去的并不多。
羊城晚报
上周五,歌手孙楠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从前妻买红妹手中拿回一儿一女的抚养权。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孙楠夺子”在坊间激起巨大反响,人们纷纷痛骂他离婚时不要孩子,现在又要争夺抚养权,是一种“不要脸”的行为。而孙楠的经纪人和身边好友则说出了事情的另一面真相:离婚后,孙楠已经很久没享受到他的法定探视权。
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人数已连续7年递增,仅今年前两季度,全国离婚登记夫妻达84.8万对,平均每天就有约5000对夫妻离婚。由离婚引发的案件纠纷也与日俱增,除了财产,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双方争夺的焦点。由于法律支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因此像孙楠这样的“无权爸爸” 并不罕有。这一现象其实也显示了“中国式离婚”的一个难言之隐———当越来越多的人走上离婚这条路,他们在婚姻这种共生关系解除之后如何正确处理自己与孩子以及与前伴侣的关系上,普遍缺乏科学态度和科学指引。
案件细节
在起诉状中,孙楠首次证实他与买红妹在去年3月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尽管双方当事人都未对此事发表直接看法,但针对“孙楠夺子”、“争取抚养权是处心积虑的阴谋”等负面传闻,孙楠经纪人称,孙楠“并非夺子”,而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作为父亲的探视权和抚养权,两人因子女教育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所以才会对簿公堂。而就目前能了解到的情况看,孙楠在离婚后遭遇了几个问题———
见孩子得看前妻心情
之前就有人爆料称,孙楠5个月没见过儿子。对此,孙楠的好友刘小姐证实说:“之前孙楠给儿子找了家幼儿园,大家都认为很好,但是孩子妈妈却给儿子转校了。孙楠能否看大女儿,也取决于妈妈的心情。妈妈已经跟学校老师说过,爸爸不可以接孩子。”买红妹为什么如此抗拒前夫探望孩子?刘小姐表示不便回应:“具体原因我不好说。我只能保证我说的、经纪人说的,包括孙楠好友刘宏胤说的都是事实,这些都会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买红妹:“孩子是我的!”(设计对白)
周末探视遭前妻报警
11月28日,孙楠和买红妹的多年好友———梦舟足球队秘书长刘宏胤在博客中透露,“老S”有一次去前妻家接孩子,还没进院门就被报了110。网友认定,这个“老S”就是孙楠。刘宏胤在博客里写道:“老S盘腿坐在沙发上,把头深深地埋在两腿之间。从我坐的角度只能看到他后背在不规则地颤抖,也许是为了掩饰,他匆匆地去了洗手间。认识他十几年里,我在任何的场合都没见过这个‘大男孩’如此过。实际上从他早上来电话我就觉得他怪怪的,急切地要求我马上去他那里,还要我带着儿子。‘我现在见我的孩子很难,所以只能见你儿子了。’‘我到学校接孩子,学校说不能接。到她家去接孩子,保安不让我进。’‘有一次我去她家接孩子,还没进院她就莫名其妙地报了110。’……”
知情人说
离婚后已变仇人
孙楠和买红妹于2000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一女。2009年3月23日,两人协议离婚。离婚后,子女由买红妹抚养,孙楠支付抚养费。如今女儿10岁,儿子3岁。
近日,一位名叫“叶尔卡丹”的孙楠铁杆粉丝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孙楠离婚的内幕细节:“就在前两天,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开始在网络上疯狂讽刺辱骂楠哥的 ‘夺子’行为……其实离婚的时候,楠哥为买姐留下了一大笔钱,留下了一处2000多万的别墅房产,并承诺负担孩子成年之前的所有抚养费用,自己与蔚姐(孙楠现任妻子潘蔚)一起住着普通的楼房,做到了男人应做的事情。待事情过了一段时间,却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不得不让人再次叹息。买姐的这种行为让我感觉以前的她已经不在了,她和楠哥似已变成仇人……”
对于抚养权争夺官司,买红妹只通过经纪人向电视媒体表示:“孩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已经习惯了!”而买红妹的好友透露,买红妹之所以不允许孙楠探望一双儿女,就是因为还不能原谅孙楠的出轨。
孙楠一向疼孩子
心理建议
视孩子为独立人
即使夫妻反目成仇,但大部分男女离婚后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尽量过上正常的生活,但为何往往事与愿违?心理专家Ricky对离婚后的父母们给出了建议。
Ricky认为,很多父母尤其是中国父母,之所以总在离婚后处理不好孩子的问题,根本原因是他们内心里仍然将孩子视为自己的附属品。“如果母亲认为孩子是我的,而父亲也同样这样认为,争执就在所难免。但国外很多离婚夫妇都有一个共识———孩子不管几岁,他们都是独立的个体。如果有这样的认识,就不会出现母亲因为父亲出轨,就采取不让他见孩子这样的野蛮方式来对其进行惩罚,因为孩子并不是你可以利用的工具。同样的,如果孩子的想法和权利是必须尊重的,那么父母在处理问题时就会单纯以孩子的利益来衡量,更容易取得一致。此外,如果把孩子视为一个独立人,那么父母就会采取更坦白和开明的方式让孩子明白什么是离婚,而不像大多数中国父母那样,为了对孩子一时的保护而隐瞒真相,令孩子长大后产生被欺骗感,对其心理健康产生更深远的不良影响。”
律师分析
孙楠打赢机会小
根据中国法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由父母协商而定。而10岁以上的孩子,跟谁生活原则上应该听取孩子自己的意愿。孙楠之前不争取子女的抚养权,而到了现在才要求,很可能就是因为一双儿女刚刚到达这两个年龄。不过,孙楠的变更抚养权官司,是否有胜算?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朱小斌分析,抚养权和探视权是不同的概念。买红妹限制了孙楠的探视权,并不会让她在法庭上处于弱势,更不会因此失去抚养权。变更抚养权,一般是看原来的抚养人是否不再履行抚养义务,或做出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的事情。之前有传闻说,买红妹因为在外拍剧连续三个月不回家,这倒是与本案有关,只是还得看孙楠是否还有其他充足的证据。“以孙楠现在的状况看,如果之前两人已经约好了抚养权的归属,对方如今不愿意变更,而你又没有明确证明对方抚养不力的证据,官司能打赢的可能性不高。所以最好还是要求履行探视权。在探视的问题上,不管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有没有约定,都应当享受这个权利。” 但朱律师也承认,探视权的履行关乎人情,很难强制执行,“你总不能派两个法警到人家家里,人家不让你看孩子,就把人家抓起来吧?”因此,朱律师表示,虽然常有离婚夫妻为了探视权的履行问题吵架,但真正闹到法院去的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