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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召妓案 邱毅要求陈致中出庭以厘清案情
日期: 2010/10/07 10:27
台湾“壹周刊”报道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疑涉召妓,陈致中不满国民党“立委”邱毅相关发言而提告,高雄地方法院昨天第2度开庭,到庭的邱毅要求陈致中出庭,以厘清真相。

“壹周刊”报道后,陈致中因不满邱毅多次在电视上公开指称他涉嫌召妓、透过黑道对应召女“妮可”施压等发言,向高雄地方法院递状控告邱毅损害名誉,求偿新台币200万元。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高雄地方法院下午第2度开庭,陈致中仍以参选高雄市议员行程忙碌为由,委由律师罗鼎城出庭,被告邱毅则偕同律师柳聪贤到庭答辩。

庭讯时,承审法官当庭播放原告提出的邱毅在电视上的相关发言影音光碟。罗鼎城说,邱毅这些发言都是人云亦云,没有尽到合理查证义务,损害原告的名誉。

邱毅则表示,他已尽到查证义务,原告的指控“非常可笑”、“毫无道理”。原告提供的4段影音光碟采取节录方式,内容并包含政论性节目主持人及参加来宾的谈话内容,他的谈话被“断章取义”。

邱毅要求原告提供完整的影音光碟证据给法庭,并请求庭上要陈致中于下次庭讯时出庭,以厘清案情。

陈致中也控告“壹周刊”损害名誉,由高雄地方法院另案审理。


陈致中拒声纹比对

“立委”邱毅控告陈水扁儿子陈致中涉嫌诽谤案,雄检日前开庭调查,陈致中首次出庭应讯,并拒绝检方要求比对声纹,理由是与此案无关,侦讯后陈等人均请回。

自由时报网报道,据了解,陈致中因不满邱毅身为“立委”,仅凭壹周刊报道,又未尽查证义务,却涉嫌诬指陈致中召妓,又影射他透过黑道向“妮可”施压等不实内容,乃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赔偿名誉损失二百万元,邱则反控陈涉嫌诽谤刑案。

主任检察官吕幸玲在9月30日下午开庭,陈致中首次现身应讯,检方以陈是民事诉讼案被害人,询问是否愿意进行声纹比对,陈当庭以声纹比对与诽谤案无关加以拒绝,出庭的邱毅则认为有此需要,庭讯结束后邱等人均请回。

据了解,进行测谎和声纹比对,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若对方拒绝,无法使用强制力,检方径行比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27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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