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22日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绍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中国,被判死缓一般最终不会被执行死刑,而是把死刑转为监禁。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德明,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2959万5000余元人民币。
陈绍基是广东去年开始爆发政府扫贪震荡时,第一批落马的广东高官,与他同期的还有广东原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浙江纪委原书记王华元,以及深圳原市长许宗衡。在这三人之后,广东这一年多来还有多名中上级别的官员落马,其中就包括多个城市的公安局局长,而最新荣登贪官榜的是中山原女市长李启红,她近期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双规”。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德明,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2959万5000余元人民币。
陈绍基是广东去年开始爆发政府扫贪震荡时,第一批落马的广东高官,与他同期的还有广东原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浙江纪委原书记王华元,以及深圳原市长许宗衡。在这三人之后,广东这一年多来还有多名中上级别的官员落马,其中就包括多个城市的公安局局长,而最新荣登贪官榜的是中山原女市长李启红,她近期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