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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院法官疑集体贪渎
日期: 2010/07/15 10:09
  台湾法官疑似集体贪渎,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简称特侦组)昨天拂晓时刻,兵分34路出击,搜索涉嫌收贿而判被告无罪的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陈荣和等四人,以及台北县板桥地检署一名检察官的办公室,并拘提七名涉案人。

  李春地、陈荣和两人被约谈并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后,检察官昨晚向法院声请羁押。特侦组这次查办司法官贪渎案,动用人力之多,搜索据点之广,相当罕见,震憾台湾司法界。

  针对特侦组这次的行动,高等法院昨天下午发表简短声明,强调尊重检察官依法行使侦查权,如果有极少数害群之马违法乱纪,检察官应依法侦办;但高院同时也指出,该院一向重视司法风纪,法官也都兢兢业业,如果这起案件没有具体犯罪事证,检察官也应尽速还给法官清白。

  司法院院长赖英照对司法人员疑似违纪事件“甚为震怒”。司法院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赖已指示副院长谢在全召集司法院及各级法院代表、政风人员成立小组,在两个月内提出具体有效改善司法风纪措施。

  法务部为整顿司法风纪,成立“正己项目”,从2005年起即将可疑的检察官和法官列为调查对象。

  两年前特侦组接获检举,指李春地、陈荣和等人涉嫌在苗栗铜锣科学园区弊案中,收受前国民党立委何智辉数十万至百万元(新台币,下同)的贿赂,使得原本被依贪污治罪条例重判15年以上徒刑的何智辉,在今年更一審被判无罪。

  在台湾,更一审是最高法院(三审)认为高等法院审判(二审)有问题,再发回高等法院,由另一个合议庭重新审理。

  由于这起案件侦办的是“自己人”,检察总长黄世铭亲自督军,特侦组在完成搜证作业后,前天秘密向台北地检署请求协助侦查,特地回避事务官以防泄密。

  昨天清晨5时半,特侦组和台北地检署动员调查局台北市调处、台北县调查站和苗栗县调查站和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100多名检调人员,同步搜索34个地方。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昨天中午举行记者会,简短说明他们搜索了高等法院四名法官及台北县板桥地检署一名检察官的办公室,拘提七名涉案人,并传唤被告证人共13人。但对于涉案人的身份以及贪渎弊案的内容,都以侦查不公开为由,不愿进一步透露。

  此间媒体报道指出,被约谈的高等法院法官分别是李春地、陈荣和、林明俊、蔡光治以及邱茂荣检察官等人。

  检调人员昨天也同步搜索何智辉的家里,何家昨天一早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搜索外,也非常惊讶,检调人员从何家带走不少资料。

  据项目小组掌握的资料,李春地与陈荣和是承审铜锣案更一审合议庭的受命法官与审判长,邱茂荣曾任职苗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何智辉疑利用在苗栗时的人脉结识邱茂荣,再透过邱茂荣等人牵线,认识合议庭法官,以行贿方式自官司中脱身。

  1997年行政院核定苗栗铜锣科学园区时,何智辉被指控以立委身份可以删减国家科学委员会预算,威胁铜锣科学园区管理局同意发给农林公司2亿多元新台币(860多万新元)的施工奖励金。

  检方自2002年起侦查此案,两年后起诉何智辉,2007年何智辉一审被依贪污治罪条例重判19年,褫夺公权八年,追缴2亿3000多万元;去年二审,何被判15年,追缴2亿3000万元,何智辉不服判决,再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近发回高等法院重审。今年5月12日峰回路转,何被法官认定虽有施压,但没有索取额外利益的对价关系,而获判无罪。

  何智辉的太太、前国民党立委王素筠也因同案被告,避居大陆遭通缉。何智辉在获判无罪时表示,这是政治案件,他背负莫须有罪名。若承审其案的法官确定收贿,何智辉必然罪上加罪。

  台湾有句俗谚道:“一审重判,二审一半,三审猪脚面线”。意指一审时法官多半对被告判决重刑;二审后,被告开始懂得疏通之道,法官对被告的刑期会减轻一些;历经三审之后,无罪释放概率高,被告通常会吃猪脚面线去霉运。

  台湾法官和检察官收贿的情形早年时有所闻,坊间流传“有钱判生,没钱判死”,顾名思义,有钱的被告只要找到门路送钱,即使再重的刑期,都有办法解决。

  后来在考虑法官应独立审判下,台湾修改相关规定,让法官得以享有终生职,希望法官不会受到金钱的诱惑,更以“皇后的贞操不容质疑”来说明对司法人员的深切期许,但司法人员的质量仍经常令人诟病,民怨颇深。

  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前总统陈水扁所涉及的贪渎案例,他所提名的前检察总长陈聪明交游甚广,在特侦组约谈陈水扁好友黄芳彦前,陈聪明涉嫌通风报信,让黄得以远走美国,迄今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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