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京)吴 敏
“感恩回报”本是普世价值和社会公认的道德理念。基督教有“感恩节”,佛教有报“四重恩”之说,儒家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教。但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理念,近年来却遭到了质疑和偏废,“受恩不一定要回报”、“受恩不一定能回报”等论点正堂而皇之地在道德舞台上亮相。“受恩不一定要回报”,其理由如下所述:
一.“行善乃为己积德”之说。把人做善事看作是为其自己积阴德。譬如你父母生病了,你日夜陪伴照顾,这本是出于血肉相连的感情,出于长期相濡以沫的亲情,出于回报长辈养育之恩的道德理念,可是有的人却不这样看,他不夸你良心好、有孝心,而是说你这样做是在积阴德。这一下顿时就把你矮化了,你成了一个很自私的人,一个为自己而尽孝的人。社会上现有很多捐款义举,被受恩者视为理所当然,认为行善者主要是为自己赎罪孽或积阴德。这种说法歪曲了行善者的行为动机,似乎人做每一件好事都充满了功利心,而不是出自恻隐之心和仁爱之心。
二.“受恩即是施恩”之说。既然把别人的行善和助人看作是为其自己积阴德,那么受恩者就可不报。我曾听到过有人这样说,某某人帮人其实是帮她自己,她想为自己积阴德。按这种逻辑推理,受恩者反倒成了施恩者了。因为某某人由于有一个受恩者,才得以使自己积阴德的行为得到实现,她反过来该感谢受恩者才是。
三.“因果报应”之说。人施恩也好,受恩也好,忘恩负义也好,以怨报德也好,都是前世种的因,今世来报应。你帮他,那是前世欠他的;他不报,或以怨相报,也未尝不可。他不报,你的债就还清了。他要报了,你又欠他的了。他要以怨相报,那他就欠你的了。这种说法,不仅让受恩不报、以怨报德者坦然无愧,也给施恩行善者以自我安慰,不再恼恨那些忘恩负义之徒。
四.“命中有贵人相助”之说。受恩者把人的施恩看作是自己命中注定的福分,得到贵人相助,这是老天安排的,要回报则是回报老天爷,不必回报贵人。
五.“凭借自己本事”之说。受恩者认为,他成功并非是靠人帮忙,完全是凭他自己的本事。即使人帮了他,也是他能利用人之力量为己所用而致。有位朋友曾帮其兄弟两次来日留学,兄弟发生交通事故也由她奔走照料。兄弟回国后在日资企业混得不错,与其姐反目时却竟然说,我有今天是靠你的吗?你不过替我办了个留学而已。留学者多著呢,混得差的有的是,有没有出息还不是靠自己!一句话把其姐的功劳苦劳一笔勾销!
上述这些理由有的依据佛教之说,乍一听振振有词,使受恩不报者得以心安理得。可是只要好好领略佛教真谛,就不难发现佛经中浓厚的感恩思想。佛教强调人报“四重恩”:父母恩、国王恩、众生恩、三宝恩。这“四重恩”基于佛教的“缘起说”,即人与人、人与事物、事物之间都是互相依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为因果的。首先要报父母恩,因为“父有慈恩,母有悲恩”,尤其母亲有十恩十德;其次要报“国王恩”,因为“人民丰乐王为根本”。国家兴旺,百姓才得以安康,故要回报国家。第三是报“众生恩”,人从出生开始,就依赖众人生活。没有众人的恩惠,不可能生存发展,作出成就,故要回报众人,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矣;第四是报“三宝恩”。三宝就是佛、法、僧,他们把真理传给众生,引导众生脱离苦海,故众生要好好修行予以回报。
光感恩,不回报还不行。有人会说,施恩者并不需要我回报,或者说我回报无门。回报是各种各样的,有广义和狭义,有有形和无形。
一.回报并不一定是一一对应,也以循环的方式实现。
人生活在社会中,常常会受到别人的关心帮助,也常常会去关心帮助别人。但是这个“别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在生活中一一对应的回报是很少的。我帮过不少人忙,却并未一一收到反馈;反之,我受到过很多人的关爱,却也并未一一回报过他们。如:素昧平生替我当留学保人的日本姑娘、留学期间三天两头送来食物的同学父母、经常请我吃饭送我礼物的学中文的日本人。对这些人我都没有作过什么回报,因为他们并不需要我回报,我也无以回报。但是我非常清楚他们是出于什么心地给予我帮助的,这就是博爱之心、恻隐之心。怀著感恩之情,我去关爱他人,这,就是对关爱过我的人的一种回报。这种循环的回报其实就是佛教的“缘起说”,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客观体现。
二.回报并不一定是有形的、物质的,也有无形的、精神的。当你无法用有形的、物质的东西去回报关爱你的人时,最好的回报是不辜负对方的期望或心愿。这是一种无形的、精神的回报。很多人捐款帮助贫困学生上学,他们期待的并不是捐款的返回,而是受助学生的学业有成,报效社会。因此受恩者达到施恩者的期望值,也就是对施恩者最好的回报了。再如,去年我在举目无亲的北京骨折住院,几个老同学竭尽关爱帮助之情,才使我得以度过难关。对同学的这些深情厚谊,我是无法用有形的东西去回报的。他们不需要我这些,他们只期盼看到一个身心健康的我,一个快乐幸福的我!这是他们所期望的回报。
感恩回报是每个人的道德义务和责任。扭转不良世风,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吧!
“感恩回报”本是普世价值和社会公认的道德理念。基督教有“感恩节”,佛教有报“四重恩”之说,儒家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教。但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理念,近年来却遭到了质疑和偏废,“受恩不一定要回报”、“受恩不一定能回报”等论点正堂而皇之地在道德舞台上亮相。“受恩不一定要回报”,其理由如下所述:
一.“行善乃为己积德”之说。把人做善事看作是为其自己积阴德。譬如你父母生病了,你日夜陪伴照顾,这本是出于血肉相连的感情,出于长期相濡以沫的亲情,出于回报长辈养育之恩的道德理念,可是有的人却不这样看,他不夸你良心好、有孝心,而是说你这样做是在积阴德。这一下顿时就把你矮化了,你成了一个很自私的人,一个为自己而尽孝的人。社会上现有很多捐款义举,被受恩者视为理所当然,认为行善者主要是为自己赎罪孽或积阴德。这种说法歪曲了行善者的行为动机,似乎人做每一件好事都充满了功利心,而不是出自恻隐之心和仁爱之心。
二.“受恩即是施恩”之说。既然把别人的行善和助人看作是为其自己积阴德,那么受恩者就可不报。我曾听到过有人这样说,某某人帮人其实是帮她自己,她想为自己积阴德。按这种逻辑推理,受恩者反倒成了施恩者了。因为某某人由于有一个受恩者,才得以使自己积阴德的行为得到实现,她反过来该感谢受恩者才是。
三.“因果报应”之说。人施恩也好,受恩也好,忘恩负义也好,以怨报德也好,都是前世种的因,今世来报应。你帮他,那是前世欠他的;他不报,或以怨相报,也未尝不可。他不报,你的债就还清了。他要报了,你又欠他的了。他要以怨相报,那他就欠你的了。这种说法,不仅让受恩不报、以怨报德者坦然无愧,也给施恩行善者以自我安慰,不再恼恨那些忘恩负义之徒。
四.“命中有贵人相助”之说。受恩者把人的施恩看作是自己命中注定的福分,得到贵人相助,这是老天安排的,要回报则是回报老天爷,不必回报贵人。
五.“凭借自己本事”之说。受恩者认为,他成功并非是靠人帮忙,完全是凭他自己的本事。即使人帮了他,也是他能利用人之力量为己所用而致。有位朋友曾帮其兄弟两次来日留学,兄弟发生交通事故也由她奔走照料。兄弟回国后在日资企业混得不错,与其姐反目时却竟然说,我有今天是靠你的吗?你不过替我办了个留学而已。留学者多著呢,混得差的有的是,有没有出息还不是靠自己!一句话把其姐的功劳苦劳一笔勾销!
上述这些理由有的依据佛教之说,乍一听振振有词,使受恩不报者得以心安理得。可是只要好好领略佛教真谛,就不难发现佛经中浓厚的感恩思想。佛教强调人报“四重恩”:父母恩、国王恩、众生恩、三宝恩。这“四重恩”基于佛教的“缘起说”,即人与人、人与事物、事物之间都是互相依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为因果的。首先要报父母恩,因为“父有慈恩,母有悲恩”,尤其母亲有十恩十德;其次要报“国王恩”,因为“人民丰乐王为根本”。国家兴旺,百姓才得以安康,故要回报国家。第三是报“众生恩”,人从出生开始,就依赖众人生活。没有众人的恩惠,不可能生存发展,作出成就,故要回报众人,所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矣;第四是报“三宝恩”。三宝就是佛、法、僧,他们把真理传给众生,引导众生脱离苦海,故众生要好好修行予以回报。
光感恩,不回报还不行。有人会说,施恩者并不需要我回报,或者说我回报无门。回报是各种各样的,有广义和狭义,有有形和无形。
一.回报并不一定是一一对应,也以循环的方式实现。
人生活在社会中,常常会受到别人的关心帮助,也常常会去关心帮助别人。但是这个“别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在生活中一一对应的回报是很少的。我帮过不少人忙,却并未一一收到反馈;反之,我受到过很多人的关爱,却也并未一一回报过他们。如:素昧平生替我当留学保人的日本姑娘、留学期间三天两头送来食物的同学父母、经常请我吃饭送我礼物的学中文的日本人。对这些人我都没有作过什么回报,因为他们并不需要我回报,我也无以回报。但是我非常清楚他们是出于什么心地给予我帮助的,这就是博爱之心、恻隐之心。怀著感恩之情,我去关爱他人,这,就是对关爱过我的人的一种回报。这种循环的回报其实就是佛教的“缘起说”,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客观体现。
二.回报并不一定是有形的、物质的,也有无形的、精神的。当你无法用有形的、物质的东西去回报关爱你的人时,最好的回报是不辜负对方的期望或心愿。这是一种无形的、精神的回报。很多人捐款帮助贫困学生上学,他们期待的并不是捐款的返回,而是受助学生的学业有成,报效社会。因此受恩者达到施恩者的期望值,也就是对施恩者最好的回报了。再如,去年我在举目无亲的北京骨折住院,几个老同学竭尽关爱帮助之情,才使我得以度过难关。对同学的这些深情厚谊,我是无法用有形的东西去回报的。他们不需要我这些,他们只期盼看到一个身心健康的我,一个快乐幸福的我!这是他们所期望的回报。
感恩回报是每个人的道德义务和责任。扭转不良世风,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