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公安局原副局长因受贿索贿3000余万元人民币(约620万新元),一审被判死缓。
新华社报道,山西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非法受贿索贿,山西晋中市中级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史双生因大肆收受索要钜额贿赂,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收缴史双生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
史双生2003年在任灵石县公安局刑警队长期间,曾帮人取得该县徐家庄煤矿的经营权,他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不同煤矿违规购买了大量火工品。
他也以入股分红、借款、买车等名义,非法收受贿款。
新华社报道,山西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双生非法受贿索贿,山西晋中市中级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史双生因大肆收受索要钜额贿赂,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收缴史双生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
史双生2003年在任灵石县公安局刑警队长期间,曾帮人取得该县徐家庄煤矿的经营权,他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不同煤矿违规购买了大量火工品。
他也以入股分红、借款、买车等名义,非法收受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