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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外交掮客追讨建交费 台胜诉可取回2980万美元
日期: 10年05月3期
台湾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巨额建交费官司有了结果,新加坡高庭5月10日裁决台湾政府胜诉,可以取回它存入新加坡华侨银行户头里的2980万美元建交款,外加这整笔款项至判决日为止若原封不动所得到的利息。
高庭法官陈利明在判词中指出,台湾政府委任两名答辩人金纪玖(65岁)和吴思材(57岁,新加坡籍商人)为台湾跟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的中间人,并把上述款项转入两人在本地华侨银行所开设的户头。
陈利明法官说,既然金纪玖当初同意不收费充当中间人,是个“无报酬的代理”,那么当台湾政府取消建交,并要求他和吴思材归还建交款时,金纪玖就有责任照做。
这起引发了台湾内部政治风暴、让多名高官中箭落马的诉讼,在民进党执政时爆发。国民党在前年5月20日重新执政。同月6日,当时行政院副院长丘义仁、外交部长黄志芳及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三人同时请辞获准。在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担任台湾外交部长的黄志芳(51岁)今年2月在高庭供称,台湾政府把2980万美元转入华侨银行完全是为了要跟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既然建交失败,这笔钱就要归还给台湾政府。
对于2980万美元的分配,金纪玖辩称,当中的1000万元是改善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关系的经费、另1000万元是他与吴思材牵外交红线的佣金,剩余的则是他当台湾密使十年期间改善台湾与中国大陆关系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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