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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处死日本毒贩 日本各界激烈反应
日期: 2010/04/06 12:32
中国处死日本毒贩 日本各界激烈反应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日本毒贩赤野光信6日在中国被执行死刑,成为1972年两国恢复邦交以来首名被中国执行死刑的日本人。此事引发日本官方、媒体以及国民的关注,鸠山和外相冈田克也相继表示此事会对日本的国民感情造成不良影响,但鸠山也强调,日本政府将努力让这件事情不对日中关系造成负面影响。日媒与民众的看法也明显分为支持与反对两派.

截屏图:赤野光信,今年应为66岁,2006年9月中旬在大连被捕


  日本毒贩、65岁的赤野光信6日在中国被执行死刑一事,在日本各界引起激烈反应。日本政府再三表示“遗憾和担忧”,让一件普通刑事案件变成日中之间的敏感话题,赤野的朋友们则顽固地为其展开“电话求情”,宣称要坚持到最后一刻。

  日本《朝日新闻》等多家媒体5日都报道了因走私毒品被中国政府判处死刑的赤野光信将于6日在大连被执行死刑一事。日本消费者行政担当大臣、社民党党魁福岛瑞穗表示,对中国宣告要对包括赤野在内的4名日本毒贩处以死刑感到“非常遗憾”,“希望中国能够停止执行”。福岛还称,在日本贩毒不会被处死,死刑的量刑太重了,这种处理方式有问题。

  日本首相鸠山和外相冈田克也相继表示此事会对日本的国民感情造成不良影响,但鸠山也强调,日本政府将努力让这件事情不对日中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日本媒体对毒贩被处死态度不一。《产经新闻》称,虽然日本受到震惊,认为中国的量刑有些过分严厉,但不要忘记在国际上毒品犯罪都是重罪。除中国外,韩国、泰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也都对毒品罪犯处以死刑。《读卖新闻》认为,犯罪的搜查、裁决都属于中国内政,基本上不应由日本进行干涉。日本在去年也对一名犯有抢劫杀人罪的中国人执行了死刑。

  尽管日本媒体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相对客观,但一些媒体还是难改一贯苛责中国的立场。《读卖新闻》写道,“中国的司法手续是否适当?如果没有解决这样的疑问,就对4名日本毒贩都处以死刑的话,难免会对日本国民对中国的感情产生微妙影响”。

  据报道,赤野的一些同学和老师还不放弃为这个毒贩求情,声称要打电话向日中两国政府相关人员求情,直到最后一刻。赤野的同学还辩解说,赤野高中毕业后家境很困难,“不可能是他自己走上贩毒这条路的”。

  日本民众对此也看法不一。一名日本公司职员5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先宣布判处1名毒贩死刑,又宣布再处决3名毒贩,“这实在令人震惊,简直是没把日本放在眼里”。但多数日本网民对中国的做法表示理解。记者注意到,在2CH网站,认为“毒贩本人自作自受”,“日本也该像中国那样严罚”的发言占了多数。(本报驻日本特约记者 孙秀萍 李珍)

  【背景资料】

  赤野光信在大连被查出携毒

  据悉,该男子名为赤野光信,今年应为66岁,2006年9月中旬在大连被捕。根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赤野光信在日本时就数次参与贩毒。2006年4月,他频繁出入中国国门,引起了中国警方的高度警惕。经侦查发现:他准备走私一批冰毒到日本去,为此专门雇了53岁的大阪人石田育敬做“马仔”,负责运输毒品。9月12日,两人在大连会合。9月中旬,警方得到消息,两人预订了9月20日直飞日本大阪的航班。当天,两人搭乘出租车前往机场,在通过安检时被大连海关缉私局以“涉嫌携带违禁物品”的名义扣下,禁毒警察从两人行李中分别搜出了1516克和1008克冰毒。此案当时被公安部列为毒品目标案件,名为“4·03”特大跨国走私贩卖毒品案,公安部为侦破此案发来贺电。2008年6月,赤野光信一审被判死刑后,提出上诉,去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近年来,日本人涉嫌走私毒品被捕的案件相继发生。日本与中国在2008年批准了《刑事互助条约》,但中日目前仍无《刑事罪犯引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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