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盈)有关曾是日军“慰安妇”的8名中国海南岛女性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并赔偿1.84亿日元一案,日本最高法院第3小法庭近日决定驳回原告上诉,维持一、二审判决。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8名原告女性中有两人此前在提起上诉后去世,她们的7名遗属参加了诉讼,因此现在共计有13名原告,
二战期间,侵华日军占领海南岛并在部队驻地附近设立“慰安所”,将许多当时年仅14岁至18岁的少女绑架至“慰安所”,对她们实施监禁并强暴。2001年7月,林亚金等8名曾沦为海南岛“慰安妇”的中国妇女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以恢复她们的名誉,并给予每人2300万日元的赔偿。
二战期间,侵华日军占领海南岛并在部队驻地附近设立“慰安所”,将许多当时年仅14岁至18岁的少女绑架至“慰安所”,对她们实施监禁并强暴。2001年7月,林亚金等8名曾沦为海南岛“慰安妇”的中国妇女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以恢复她们的名誉,并给予每人2300万日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