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网讯 记者周宏
“外国人没有出示健康保险证也可以办理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 有关日本政府去年对《入管法》推出的外国人更新签证八项条款的修改措施,法务省于3月3日又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表明:今后外国人是否加入健康保险,与办理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无关。
2009年3月31日,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公布了《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的方针政策(改正案)》。新法案增加了一项新规定:外国人申请者于2010年4月1日以后申请办理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手续时,需要在窗口提示健康保险证。
但是,在日外国人当中,有许多人没有办理健康保险证,或者办理了健康保险证而交不起保险费的也大有人在,如果以“没有健康保险证不给办理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那将会引起很大的社会问题。经过调整后,新规定明文表示:今年4月1日以后,即使没有出示健康保险证,在申请在留资格变更、在留期间更新时,不存在不被许可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