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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容忍现代日本重演“ 野麦岭” / 十名中国实习生状告日本企业
日期: 05年06月4期
  本报讯(记者 冷舟)在和歌山市日置川町的3个缝制公司实习的10名中国女实习生,在6月10日对雇用她们的日本企业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未付工资和解雇损失费等3616万日元。
  提起民事诉讼的是来自中国江苏省的23~30岁的女实习生,这10名中国女实习生依照外国人研修生、实习生制度,和日本企业签定进修1年、实习2年的契约来日,其中5人的契约时间是从02年4月~05年4月,其它5人是从03年4月~06年4月,她们分别在日置川町内的3处个人经营的缝制公司,工作为儿童服和运动服的制作。
  起诉书指出,无论是在缝制公司工作了3年的女实习生还是工作了2年的女实习生,都完全没有依照外国人进修生、实习生制度进行非实务实习,从一开始就和实习生一样被指派进行缝纫工作,并从研修开始的两三天内就要求她们加班,有时加班到深夜两、三点钟,而且只发给很少的加班费。实习生更是如此,雇主要求她们加班,除了活少的11月以外,平时在午后6时或6时半左右,雇主让上了一天班的实习生只休息20分钟左右就开始加班,几乎每天都加班到深夜1、2点钟,晚的时候要到凌晨3点钟左右,使女实习生们身心疲惫不堪,而且极少支付和劳动量相符的工资,极尽克扣之能事。
  在这里工作了3年的女实习生们从实习开始的2003年4月到9月期间,被企业以“ 送出机关管理费”的名义,每月从工资里扣除25,000日元。在10月以后,虽然不再从工资里扣除,但在发工资后仍以“ 送出机关管理费”的名义向实习生们收缴25,000日元,从2004年1月到2005年2月,改为每月20,000日元。而工作了2年的女实习生们则从2004年4月到2005年2月,每月被收缴20,000日元的“送出机关管理费”。
  日置川的工厂为女实习生们准备的宿舍在工厂内,6个人住一个房间,有的房间连窗户都没有,更有的房间和车间只隔一片木板,能听到车间机器的声音,没法好好休息。
  这些女实习生不堪企业主的压榨,参加了大阪市内的外国劳动者工会,后来的5名实习生因此遭到企业的解雇。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46/1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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