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原交委主任、越秀集团董事长区秉昌,涉嫌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在下属黄金围货运站、黄埔客运站、白云货运站、夏茅汽车站、东方宾馆改造等工程及出租车指标、越秀天安大厦的股权转让等项目中,为行贿人提供支持和帮助,非法受贿折合共计人民币206余万元、港币95.5万元、美元1.45万元。
昨日上午10时,本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及最后陈述阶段,区秉昌多次痛哭,并以体弱多病为由请求保外就医。昨日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进庭一瘸一拐 听庭哭完假寐
已到暮年的区秉昌满头白发,脸上遍布老人斑,由于左膝患有关节炎,昨日走进法庭时一瘸一拐的。庭审过程中,区秉昌听完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即激动得哭了起来,随后闭目听公诉人举证,法官还以为他在庭上睡着了,提醒其注意听审。随后,区秉昌提出身体不适,法庭宣布中途休息10分钟。
以不懂法自辩 请求保外就医
区秉昌最后陈述时,戴上一副黑色镜框的老花眼镜,拿起了事先写好的悔罪书读道,“没有想到,在人生最后的阶段,会有在被告席上坐着的一天”。其声泪俱下地说自己从任职期间一直到被审查期间,所思考、反省的受贿的原因,并多次提到自己不懂得法律,以此作为辩解意见。区秉昌最后请求法院,考虑其在纪委调查时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自首情节,予以轻判或判其无罪。区秉昌还称自己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心肌肥大、左膝关节炎等疾病,望法庭能让其保外就医。公诉人则指出,区秉昌在庭上翻供,依法不应认定为自首。
检方 受贿指定项目施工队
检察机关指控,1998~1999年,区秉昌在巡视芳村客运站工程时,向下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伍某敏推荐郭某的施工队,称“这个队施工质量不错,有机会的话多关照一下”。后因黄金围货运站工程只做了一半,伍某敏遂提议给郭某做。但因其施工队资质不够,最终由其他公司承接。郭某则在区秉昌的支持下承建黄埔客运站工程。作为报答,郭某于1998年底和2000年底,分别在流花路东海酒家和花园酒家宴请区秉昌,在两次开车送其回家的途中各贿送5 万元现金。
1999~2002年,谢某欲承接市交委属下运输枢纽站场建设项目,通过区秉昌认识了负责项目谈判的伍某敏。为进一步促进谈判,谢某开始对区秉昌做 “工作”,先后7次贿送了港币50.5万元、2000美元及价值1万元的水晶摆设。其中1999年间,谢某在建设六马路梨园酒家贿送了2万元港币;后又尾随区秉昌出差到香港铜锣湾,在酒店房间贿送港币3万元。在随后谈判过程中,伍某敏对谢某提出的所有要求都予以认可,谢某最终拿到1.9亿多元的工程款。不久后,谢某又通过区秉昌的关系,将上述项目转给广州某安集团。
哭称 不记得了,签过字就认
尽管公诉人出示详细证据,包括区秉昌亲笔书写的供述,但区并未承认犯罪事实,还情绪激动,挺直腰板称,“这两次受贿我都不记得有没有收钱,之前我跟办案组说了很多,都说不清楚了”。说着说着,区秉昌哭了起来,屡屡举起袖口擦拭眼泪,说,”现在我不想再说了,反正我在侦查阶段签了字的那些全部都认了”。
检方 收受巨额装修费留学费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市委属下白云货运站工程项目开始招投标,下属畅达公司陈某某和挂靠该公司承接工程的恒通公司邓某某通过区秉昌获得竞标资格。邓某某随后联系一家汕头公司,称能够帮其竞标并索要3%的管理费。在区秉昌向招标小组打招呼情况下,汕头公司成功竞标。
作为报答,两公司共同为区秉昌装修了在永胜上沙的住房,并为其支付了486177.18元的装修材料费和人工费。此后,邓某某为在市交委系统和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承接更多的工程,2002~2004年间,以向区秉昌的儿子区某某送学费的名义,分4次向区某某的加拿大账号汇了45万元港币和 5000元美元。
辩称 忘了给钱,都是我的错
区秉昌叹了一口气,称当时觉得找有关联的施工队来做更可靠,质量有保障,而且公开透明、也算廉政表现。区秉昌辩称,“施工队花了半年装修,后来说不收钱,我多次吩咐太太一定要给”,“但后来我就动身去香港工作了,忙着工作的事情就把这件事给忘了,我承认这都是我的错”。
至于行贿人给儿子的学费,区秉昌则坚称没有收到,称“邓某某知道我儿子要去加拿大读书,就说要给我钱,我马上拒绝了”。“后来社会上有传闻说我收这些钱,我前后三次问儿子到底有没有,他都回答没有,只说邓某有次亲自到多伦多请他吃饭,这件事当时我已经跟纪检部门交代过了”。
检方 受贿帮人获得出租车经营权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增城市百花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卢某某通过区秉昌的帮忙,获得了100辆出租车经营权。卢某某随后在 2002~2008年间,以向区秉昌的妻子、儿女送节日红包、婚庆贺礼等方式,七次向区秉昌贿送了人民币3万元、美元6500元,直接贿送区秉昌1000 美元。
2002年10月,市交委属下市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夏茅汽车站总经理谭某某为得到区秉昌的关照,向其贿送了一件价值13000元金鱼玉器工艺品。 2003年,个体工程承包者李某为与区秉昌打好关系,贿送了一件价值23万元的“玉佛”玉器雕件。
辩称 我不懂玉器也不感兴趣
区秉昌辩称,其与卢某某有20多年的交情,两家人关系很好,过节经常都送红包图吉利。法官问其来往红包有多少钱,其则称卢某某给的红包有多少钱其均没有过问,但其妻子包的红包都是100~300元的。
至于收受价值连城的玉器,区秉昌称不懂玉器,且对玉器不感兴趣。区辩称,2002年11月其已到香港工作,其中金鱼玉器是在广交会当领导的朋友在秋交会结束后,在卖剩品中挑出来委托侄子谭某某送的。至于玉佛,区秉昌称“我真的不知道有没有收,但玉佛确实就在我家里摆着”。
检方 近半价为女购江边豪宅
2006年,在欧某的公司和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各占50%股权的越秀天安大厦的股权转让过程中,欧某为尽快获得转让款偿还银行贷款,找区秉昌帮忙。区秉昌随即指示越秀集团工作人员加快谈判进度。在此过程中,区秉昌的女儿欲购买欧某的家族企业广州汉源公司开发的望江豪宅汉苑住宅一套,区秉昌提出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欧某同意。
2006年10月17日,区秉昌的女儿和妻子以人民币1139184元的价格,向汉源公司购买了位于五羊新城明月一路59号汉苑建筑面积为156余平方米的一套房。经评估,该房市场价为200.75万元,与购买价差额为868316元。
此外,区秉昌曾在2003年帮助广州城装公司顺利中标承接东方宾馆改造工程。城装公司先后为其装修永胜上沙和其女儿明月一路的房子,并为其支付了永胜上沙的全部装修费用,以及其女儿的部分装修费用共计人民币333166.73元。
辩称 我都是按规定办事的
“女儿买房的事,我这个做爸的真是多事。”
“女儿说看上明月一路的房子,我就问谁是老板,还到单位问说这个人跟交委有没有关系……证实没有关系我才跑去谈价钱。对方说打8折9000元每平方米给我,我就要多2折,砍价到7200元”。
区秉昌辩称,“买房发生在先,项目在后,而这些项目我都是按规定办事的”。
昨日上午10时,本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及最后陈述阶段,区秉昌多次痛哭,并以体弱多病为由请求保外就医。昨日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进庭一瘸一拐 听庭哭完假寐
已到暮年的区秉昌满头白发,脸上遍布老人斑,由于左膝患有关节炎,昨日走进法庭时一瘸一拐的。庭审过程中,区秉昌听完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即激动得哭了起来,随后闭目听公诉人举证,法官还以为他在庭上睡着了,提醒其注意听审。随后,区秉昌提出身体不适,法庭宣布中途休息10分钟。
以不懂法自辩 请求保外就医
区秉昌最后陈述时,戴上一副黑色镜框的老花眼镜,拿起了事先写好的悔罪书读道,“没有想到,在人生最后的阶段,会有在被告席上坐着的一天”。其声泪俱下地说自己从任职期间一直到被审查期间,所思考、反省的受贿的原因,并多次提到自己不懂得法律,以此作为辩解意见。区秉昌最后请求法院,考虑其在纪委调查时有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自首情节,予以轻判或判其无罪。区秉昌还称自己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心肌肥大、左膝关节炎等疾病,望法庭能让其保外就医。公诉人则指出,区秉昌在庭上翻供,依法不应认定为自首。
检方 受贿指定项目施工队
检察机关指控,1998~1999年,区秉昌在巡视芳村客运站工程时,向下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伍某敏推荐郭某的施工队,称“这个队施工质量不错,有机会的话多关照一下”。后因黄金围货运站工程只做了一半,伍某敏遂提议给郭某做。但因其施工队资质不够,最终由其他公司承接。郭某则在区秉昌的支持下承建黄埔客运站工程。作为报答,郭某于1998年底和2000年底,分别在流花路东海酒家和花园酒家宴请区秉昌,在两次开车送其回家的途中各贿送5 万元现金。
1999~2002年,谢某欲承接市交委属下运输枢纽站场建设项目,通过区秉昌认识了负责项目谈判的伍某敏。为进一步促进谈判,谢某开始对区秉昌做 “工作”,先后7次贿送了港币50.5万元、2000美元及价值1万元的水晶摆设。其中1999年间,谢某在建设六马路梨园酒家贿送了2万元港币;后又尾随区秉昌出差到香港铜锣湾,在酒店房间贿送港币3万元。在随后谈判过程中,伍某敏对谢某提出的所有要求都予以认可,谢某最终拿到1.9亿多元的工程款。不久后,谢某又通过区秉昌的关系,将上述项目转给广州某安集团。
哭称 不记得了,签过字就认
尽管公诉人出示详细证据,包括区秉昌亲笔书写的供述,但区并未承认犯罪事实,还情绪激动,挺直腰板称,“这两次受贿我都不记得有没有收钱,之前我跟办案组说了很多,都说不清楚了”。说着说着,区秉昌哭了起来,屡屡举起袖口擦拭眼泪,说,”现在我不想再说了,反正我在侦查阶段签了字的那些全部都认了”。
检方 收受巨额装修费留学费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市委属下白云货运站工程项目开始招投标,下属畅达公司陈某某和挂靠该公司承接工程的恒通公司邓某某通过区秉昌获得竞标资格。邓某某随后联系一家汕头公司,称能够帮其竞标并索要3%的管理费。在区秉昌向招标小组打招呼情况下,汕头公司成功竞标。
作为报答,两公司共同为区秉昌装修了在永胜上沙的住房,并为其支付了486177.18元的装修材料费和人工费。此后,邓某某为在市交委系统和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承接更多的工程,2002~2004年间,以向区秉昌的儿子区某某送学费的名义,分4次向区某某的加拿大账号汇了45万元港币和 5000元美元。
辩称 忘了给钱,都是我的错
区秉昌叹了一口气,称当时觉得找有关联的施工队来做更可靠,质量有保障,而且公开透明、也算廉政表现。区秉昌辩称,“施工队花了半年装修,后来说不收钱,我多次吩咐太太一定要给”,“但后来我就动身去香港工作了,忙着工作的事情就把这件事给忘了,我承认这都是我的错”。
至于行贿人给儿子的学费,区秉昌则坚称没有收到,称“邓某某知道我儿子要去加拿大读书,就说要给我钱,我马上拒绝了”。“后来社会上有传闻说我收这些钱,我前后三次问儿子到底有没有,他都回答没有,只说邓某有次亲自到多伦多请他吃饭,这件事当时我已经跟纪检部门交代过了”。
检方 受贿帮人获得出租车经营权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增城市百花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卢某某通过区秉昌的帮忙,获得了100辆出租车经营权。卢某某随后在 2002~2008年间,以向区秉昌的妻子、儿女送节日红包、婚庆贺礼等方式,七次向区秉昌贿送了人民币3万元、美元6500元,直接贿送区秉昌1000 美元。
2002年10月,市交委属下市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夏茅汽车站总经理谭某某为得到区秉昌的关照,向其贿送了一件价值13000元金鱼玉器工艺品。 2003年,个体工程承包者李某为与区秉昌打好关系,贿送了一件价值23万元的“玉佛”玉器雕件。
辩称 我不懂玉器也不感兴趣
区秉昌辩称,其与卢某某有20多年的交情,两家人关系很好,过节经常都送红包图吉利。法官问其来往红包有多少钱,其则称卢某某给的红包有多少钱其均没有过问,但其妻子包的红包都是100~300元的。
至于收受价值连城的玉器,区秉昌称不懂玉器,且对玉器不感兴趣。区辩称,2002年11月其已到香港工作,其中金鱼玉器是在广交会当领导的朋友在秋交会结束后,在卖剩品中挑出来委托侄子谭某某送的。至于玉佛,区秉昌称“我真的不知道有没有收,但玉佛确实就在我家里摆着”。
检方 近半价为女购江边豪宅
2006年,在欧某的公司和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各占50%股权的越秀天安大厦的股权转让过程中,欧某为尽快获得转让款偿还银行贷款,找区秉昌帮忙。区秉昌随即指示越秀集团工作人员加快谈判进度。在此过程中,区秉昌的女儿欲购买欧某的家族企业广州汉源公司开发的望江豪宅汉苑住宅一套,区秉昌提出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欧某同意。
2006年10月17日,区秉昌的女儿和妻子以人民币1139184元的价格,向汉源公司购买了位于五羊新城明月一路59号汉苑建筑面积为156余平方米的一套房。经评估,该房市场价为200.75万元,与购买价差额为868316元。
此外,区秉昌曾在2003年帮助广州城装公司顺利中标承接东方宾馆改造工程。城装公司先后为其装修永胜上沙和其女儿明月一路的房子,并为其支付了永胜上沙的全部装修费用,以及其女儿的部分装修费用共计人民币333166.73元。
辩称 我都是按规定办事的
“女儿买房的事,我这个做爸的真是多事。”
“女儿说看上明月一路的房子,我就问谁是老板,还到单位问说这个人跟交委有没有关系……证实没有关系我才跑去谈价钱。对方说打8折9000元每平方米给我,我就要多2折,砍价到7200元”。
区秉昌辩称,“买房发生在先,项目在后,而这些项目我都是按规定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