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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公务车支出近两千亿
日期: 2010/01/04 18:58

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中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2007年以来,该项 经费支出已接近9000亿元,其中公务用车消费占比较高。目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 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

这种公务用车状况与党的十七大所提出的“倡导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奢侈浪费”的战略方针不协调,也与党中央近来提出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 的思想、自觉与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精神不适应。因此,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应强化对公务用车制度的管理,以缩减我国机关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

现行公务用车管理模式及弊端

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 务活动用车两大类。

中国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编制管理、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交通事 业不发达情形下形成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交通条件的明显改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公务员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这种公务 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尤其是一些地方公车消费支出的加速增长,不仅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也成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易成为滋生腐败的主要温 床,其弊端主要是有四:

公车消费膨胀,财政不堪重负

违规超编超标配车现象严重。据国家财政部统计,全国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有些地区的主要领导一人配两辆专车(市内和下乡各一辆)。据测算,1人 2车比1车2用的社会成本还要高。

变相专车和固定用车现象严重。按照中办发[1994]14号文件规定:只有部长级和省长级以上干部才能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 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干部都不允许配备专车。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或有 关职能部门都自行给党政领导配备了专车,有些领导用车虽然不称为专车,但却专用。

加油、维修虚开发票,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据有关部门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单位一辆公车一年仅维修费用就高达10万元以上,甚至有的公车一年竟换了40 多个轮胎,平均每周换一个,其中的漏洞可想而知。另据国家有关部委统计,每辆公车年消费额平均为8万元~10万元。

公车使用效率低,公车资源利用失衡

据国家发改委及广东省测算,党政机关的公车,每万里运行成本是社会运营车辆成本的5~6倍,而使用效率则仅为社会运营车辆的1/5至1/6。相当一 部分领导的专用车,除了接送领导上下班、参加必要的公务活动或出差外,大部分时间或者闲着或者跑司机个人或领导家里的私事。与此同时,也存在公车资源利用 不平衡的现象,一些普通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用车难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甚至也有私车公用的现象。

制度规定不严格,有效监管缺位

由于国家对公车尤其是领导专车的使用范围和监管主体缺乏明确规定,对公车的油耗、维修等费用支出缺乏具体标准,对公车违规使用的处罚缺乏具体措施, 致使公车使用弊端日益突出。

公车私用现象严重,有损于领导干部形象

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显示,公车使用有三个“三分之一”,即车辆公用三分之一,领导及家属私用三分之一,司机使用三分之一。中央乃至地方新闻媒体曾 多次曝光公车接送孩子上学,造成学校门口大塞车,以及婚丧嫁娶公车成龙的现象。损害了领导干部形象,社会影响很不好。对公车管理与改革的探索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一些地区和国家有关部委就自发地对公车管理与改革工作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和探索,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国家发改委等部 委调查,截止到2007年,已有交通部、国家审计署、国资委、宗教局等8个国务院部门,广东中山、珠海、惠州、佛山等7个地级市,江苏省南京、苏州、无 锡,浙江义乌,山东威海,黑龙江齐齐哈尔、大庆等地区均进行了公车管理制度改革的尝试。主要有三种模式:

其一,货币化改革模式。即取消公车(执法等特殊车除外),向全部或部分公务人员按照职级发放交通补贴,公务交通由个人自行解决。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 区公车改革多数采取这种模式,其交通补贴标准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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