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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喝酒猝死 警队要申报为烈士
日期: 2009/12/15 15:02
● 曾实 广州

  深圳一名警长应酬赴宴,席间喝了大量洋酒后猝死,警队将之上报为因公牺牲,更要把这名喝酒致死的警长申报为烈士。此事曝光后,引发舆论一片哗然,不少网民指这是对烈士称谓的侮辱。

  据广州《南方都市报》报道,在今年10月下旬,因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麻布村领导集体请吃饭,西乡交警中队的警长陈录生与交警中队长、其他几名交警、协管队员一起赴酒楼应酬。席间,陈录生喝了大量的轩尼斯烈酒,因酒力不支醉倒且呼吸停止,送院后身亡。

  陈录生喝酒致死后,其家属在西乡交警队连续两周大办丧事,在交警队设置灵堂之余,更每日放鞭炮。死者家属指出,陈录生喝酒致死是因公牺牲,要求警队补偿其从38岁到75岁的工资,一共是480万元(人民币,下同)。

  但交警中队指出,按照相关的法规,在职的警官去世只能获得赔偿36万元,死者家属漫天要价。

  同时,交警中队也承认这一次宴席并非公务,但在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中队向上级报告,请求将陈录生评定为因公牺牲,并帮忙向民政部门申报烈士,交警中队表示,这么做是想为家属多争取一些补偿,同时,单位也向西乡街道办和宝安区打了报告,并争取到了一些抚恤金。

  此事曝光后,网络一片哗然。在腾讯网上,有网民表示这是对当年抛头颅撒热血烈士的侮辱,更有其他网民表示,此事反映了中国基层工作的国情,指出“在基层当一个干部,不喝酒的确无法开展工作……这是中国的国情,也是这个社会的癌症”。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90/11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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