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枥木首起陪审员适用案宣判 中国人被告获刑18年
日期: 2009/12/07 11:52
中文导报网讯 记者 朱江

12月4日,枥木县内首个有陪审员制度适用案件,由宇都宫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现年26岁的中国籍整体师付佳男因涉嫌杀人并遗弃尸体而获刑18年。 判决结束后,7名陪审员以及补充陪审员举行了记者会见,几个人表示“总算都松了一口气。”

12月4日下午3点,6名陪审员入庭。池本寿美子法官宣布开庭。法官说“被告人站到中间。”只见被告付佳男表情紧张地站到了证言台上。宣读判决时由翻译逐句将内容译给被告听。宣判结束后,被告和结审时一样,向中央和左右两方三次深深地低下了头。 起诉状称,付佳男被告于2009年3月9日10点左右,将居住在千叶县御宿町的30岁的中国籍整体师戴根泉在戴的家中杀害。据了解,凶器是厨房里的一把菜刀,刀刃长16.6厘米,被告在戴根泉的胸部连刺数刀,导致对方死亡。

今年4月18日,一具男性尸体在那须盐原市牧场的贮水池里被人发现,其胸部带有刀伤,并被绑缚,裹在蓝色塑料布里。搜查本部将此案定位为杀人、尸体遗弃事件进行搜查,从遗体的指纹等确认死者为住在千叶县的中国人戴根泉。搜查本部在4月29日以涉嫌违反入境管 理难民法,将中国籍、居无定所、职业不详的付佳男逮捕。 随后付佳男因涉嫌尸体遗弃罪以及超过在留期限在日本非法滞在而违反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而被起诉。据了解,付佳男被告被捕后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据警方专案组称,2月上旬,付佳男驾驶戴根泉的车撞上了民宅围墙,两人曾为围墙修理费产生纠纷。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28/11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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