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会议11月17日通过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两个选举办法修订公众谘询文件,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在立法会宣读简单声明,并简介文件内容,随即召开记者会,向公众介绍谘询详情,并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谘询。
消息人士透露,文件罗列多个方案,谘询市民意见;为令讨论更加聚焦,文件亦会显示出政府的倾向性方案,即05年的“区议会方案”的优化版。在2012年立法会选举方面,政府的倾向性建议是增加10个议席,直选及功能组别议员各占5席,新增的5个功能组别议席全数拨入区议会界别,委任区议员没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至于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政府建议选举委员会人数由现时的800人,增至1200人,4个界别选委各增加100人,其中政界增加的100人多数从民选区议员中生成,委任区议员同样不享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在提名门槛方面,文件建议比例维持不变,行政长官候选人需取得八分之一的选委提名,即取得1200名选委中的150个提名。
消息人士透露,文件罗列多个方案,谘询市民意见;为令讨论更加聚焦,文件亦会显示出政府的倾向性方案,即05年的“区议会方案”的优化版。在2012年立法会选举方面,政府的倾向性建议是增加10个议席,直选及功能组别议员各占5席,新增的5个功能组别议席全数拨入区议会界别,委任区议员没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至于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政府建议选举委员会人数由现时的800人,增至1200人,4个界别选委各增加100人,其中政界增加的100人多数从民选区议员中生成,委任区议员同样不享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在提名门槛方面,文件建议比例维持不变,行政长官候选人需取得八分之一的选委提名,即取得1200名选委中的150个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