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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部:回国华侨可凭借护照办理社保
日期: 2009/11/02 18:20
因为没有身份证而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回国华侨今后可凭借护照等证件办理社保手续。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为华侨办理社保手续提供便利条件。

  “通知”要求,聘雇华侨人员的用人单位,可持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等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在国内灵活就业的华侨人员,可持本人有效护照等,按照个体身份人员参保办法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华侨参加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办理程序与国内其他参保人员一致。

  华侨参保人员可持本人有效护照等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手续。在境外居住的,其社会保险待遇可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27/11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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