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绑架到日本并强迫从事残酷的重体力劳动的中国被害者以及家属46人控告日本政府和两家日本建筑公司,并索赔4亿6440万日元一案,于10月6日在东京高等法庭结审。最终判决将于2010年2月9日进行。
原告方的代理人介绍,原告方面认为日本国家和企业的不法行为成立,自己也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日本政府则应该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而被告方则谈到了其他两起类似的判决,2007年4月由最高法庭判决,2009年9月最高法庭判决的二战期间中国人绑架劳工案件,两起案件均以原告方败诉告终,本案被告方主张原告方没有请求赔偿的权利。
2007年,日本最高法庭裁定,根据1972年日中共同声明,中国国民已经没有通过裁判要求战争赔偿的权力。因而裁定在战争中被绑架到广岛县的建筑工地从事重体力劳动的中国男性原告败诉。但是该案促使被告方西松建设努力与原告方就被害救济达成协议,今年6月西松建设与被害中国男性开始进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