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每届中央委员会都曾召开全会,研究党的建设问题。比如,1994年9月举行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集中讨论党的建设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2001年9月举行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4年9月举行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党的建设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执政能力的问题。
此次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委员会再次全面研究部署党的自身建设。会议基于对中共执政能力和历史方位的清醒认识,描绘了未来数年中共强化党内民主、提高执政能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的蓝图。
清醒头脑与忧患意识
多位党建专家学者,都认为此次会议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对执政党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有着清醒的认知。
从业已公布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看,正如公报所言,由于“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而在中国这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党“肩负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繁重性世所罕见”。
基于以上判断,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评估了其执政能力的现状。“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
公报措辞严厉地指出:上述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十七届四中全会在总结中共执政60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要求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反腐败的制度化。这些都是中共强化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每一项都需要全盘筹划,加快推进。
把扩大党内民主提到新的高度
就党内民主而言,十七届四中全会有了更为具体的安排。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指出,十七大以来,中共在基层党组织直选、试点党代表常任制、扩大基层党员权利上多有建树。此次会议把扩大党内民主提到新的高度,更加具体化。
汪玉凯认为,推进党内民主,必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这是实现执政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基础,不能颠倒次序。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必须“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可谓抓住要害。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党建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指出,此次会议显示,党内民主的特征是“以基层为重点渐进式改革”。全会公报提出,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这显示出党内民主将是一种“渐进式改革”。
反腐败仍是关注焦点
反腐败也是国内外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9月19日闭幕的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公报显示,此前呼声甚高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并未如期推出,但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方面,执政党对此有新的要求。
中央纪委全会公报指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基础上,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中央编译局当代所学者何增科指出,现实中,一些党政领导在国内做官,但配偶子女却移居国外,所谓“裸体做官”,问题比较多,必须强化管理。同时,把党政领导干部的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纳入个人报告范围,强化党组织的内部监督,真正落实到位,也是一种进步。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认为,目前党政领导干部腐败多发,已经威胁到人民对执政党的信任。扩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范围,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不过,从长远看,还要建立党政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官员不仅要接受党内的监督,更要接受人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