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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士泰等最高可能被判7年徒刑
日期: 2009/08/15 21:05

  针对胡士泰等4名员工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捕一事,力拓方面连续发布声明称,“仍然相信公司员工在中国商业操作中的行为是正当且符合道德规范的”。

  据新华社11日报道,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捕决定。而此前,上海有关部门对此案的表述为:力拓上海办事处4名员工“刺探、窃取中国国家机密”。

  这一变化,被法律界人士认为意味着对“力拓间谍案”涉案人员犯罪性质定性“降格”,在量刑上将大大减轻。在上述消息发布后,力拓通过其官方网站发表了相关声明。

  声明称,“根据我方的理解,我方雇员被逮捕的理由涉及:被指控获取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触犯中国刑法第219条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被指控实施商业贿赂,触犯中国刑法第163条关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有关规定。”

  力拓铁矿石业务主管Sam Walsh在声明中称,力拓集团将大力支持雇员对指控进行辩护。“从我们所得到的所有信息上看,我们仍然相信,公司员工在中国商业操作中的行为是正当且符合道德规范的。”

  该声明还透露,力拓正努力解决员工被拘这一问题,并将继续其在中国的业务,包括维持从澳大利亚运进高品质铁矿石。

  另据《新闻晨报》报道,胡士泰等四人的辩护律师已向有关部门递交申请,希望见到当事人。据法律界人士称,仅侵犯商业秘密一罪若落实,胡士泰等最高可能被判7年徒刑。

来源:新京报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11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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