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部宣布,台湾师范大学校长黄光彩的聘任资格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将被撤职,这还是台湾教育史上首次类似案例。
根据台湾的《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大学校长应该具备三项资格:博士学位、教授或同级职务、4年以上教育行政职务经历。教育部常务次长周灿德表示,黄光彩前面两项资格毫无问题,但是在第三项上面遇到障碍。
周灿德解释说,黄光彩在1989-1992年曾任新加坡大学系统科学院通讯及多媒体计划主持人3年2个月,但是随后他在1992-1993年期间出任SingaLab公司总裁,这项资历不应该算是“教育行政职务”。黄光彩的资历问题已经拖了几个月,教育部在4月20日邀请各相关单位主管及法律专家开会讨论,时间超过6个小时。
教育部发表有关消息后,黄光彩当晚召开紧急记者会,提出教育部严重损伤他的名誉。黄光彩强调自己资格决无问题,并表示希望在24小时内收到教育部的相关法律陈述,再与律师研究下一步行动。
台湾师大校长 / 因资格不够被撤职
日期:
05年05月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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