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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向伤者及其家人书面道歉
日期: 2009/07/29 16:16
摘要: 今日(7月29日),周杰向车祸伤者刘小姐发表书面道歉,并称将在今后做好交通法的义务宣传员,提醒大家维护道路安全。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对于“无牌大奔撞翻出租”事故,对周杰处以“五日行政拘留”的裁决。
周杰向伤者及其家人书面道歉
    今日(7月29日),周杰向车祸伤者刘小姐发表书面道歉,并称将在今后做好交通法的义务宣传员,提醒大家维护道路安全。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对于“无牌大奔撞翻出租”事故,对周杰处以“五日行政拘留”的裁决。以下为周杰道歉原文:

  声明

  本人周杰,今年六月二日,由于我和一辆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出租车内乘客刘小姐受伤。当我得知刘小姐受伤的消息后,内心非常不安,但由于我当时有各种顾虑,一直没有亲自及时去医院向刘小姐表示关心和道歉。事故发生以来,没有当面道歉的遗憾一直困扰着我。听说刘小姐现在已经出院回家休养,我非常希望能够登门拜访,当面表达我的歉意。几天来,我试图通过各种渠道得到她的同意前去探望,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在此,我选择书面的方式,向刘小姐及其家人郑重道歉,希望刘小姐能够看到,更希望不日能够见到她。

  在这场事故中,刘小姐受了伤,也连累她的家人跟着辛苦,扰乱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我感到非常抱歉。并且因为我的处理不当,让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引起了太多人的关注,使刘小姐和她的家人承受了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在此,我再一次郑重地向她和她的家人道歉。希望她能够早日恢复健康!同时,由于这件事情占用了太多的媒体资源,虽非我的本意但是我也要向所有受到打扰的人表示道歉,给大家添麻烦了。

  我会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调整我的处事方式,勇于承担责任。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努力做一名交通法的义务宣传员,提醒大家和我一起维护道路安全,珍爱生命,杜绝交通隐患。

  特此声明!

  周杰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https://www.chubun.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09/11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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