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林志玲现身台北“财政部”,为其补税案件到诉愿会“陈述意见”。因刚好是午休时分,数十名“财政部”员工闻风争睹第一名模风采。林志玲还大方和这些“粉丝”们签名、合照。
目前林志玲出席活动价码为100万台币(约400万日元),产品代言也是7位数起跳,去年收入粗估为7000万台币(约2千8百万日元)。税务人员表示,纳税人对于税局核定税额不服可申请复查,复查遭驳回,可再提诉愿,林志玲应曾就补税案件申请复查,遭驳回后,再提诉愿,目前诉愿案件还在审理中。
税务人员指出,林志玲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诉愿会议却亲自出马“还蛮有诚意的”,最后可能和天后张惠妹一样,只须补税,不用罚款。若林志玲诉愿结果仍被驳回,案件就要进入行政诉讼程序。
知道林志玲到来,数十名“财政部”同仁一下子变成粉丝,涌入4楼的诉愿会会议室争睹名模风采,林志玲也展现亲和力,对于签名、合照的要求,都是有求必应。还有一位“财政部”员工在电梯口遇到林志玲,就问“可不可以跟你拍张照?”林志玲先看了身旁的工作人员一眼,似未阻拦,就跟她说“赶快”,大方跟她合照。这位员工事后兴奋地表示:“林志玲声音好温柔,本人好漂亮,又很亲切,简直像天使一样。”
林志玲在“财政部”被问到是否来谈补税问题时,仅以微笑回应,和林志玲同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只是来拜会。”之后林志玲也透过助理表示,她每年都诚实纳税,其他都不回应。
尽管大家都作林志玲的粉丝状,但涉及到税金问题,却毫不含糊。税务官员说,税务部门认定标准很简单,以林志玲的个案为例,如果某电视公司邀请她演出,签约的主体是经纪公司,那她的收入就属于公司给她的“薪资”;若签约主体是林志玲,才是“运行业务所得”。
据了解,不止林志玲有补税问题,连她所属的凯渥模特儿经纪公司的营利事业所得税也被税务部门查到漏报,已开单补税。官员说,林志玲如果对诉愿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诉讼;一旦败诉,可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