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银行还在最后商榷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接到总行的通知,3月17日以后发放的贷款将执行新的基准利率,利率可以向下浮动,但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对当地房地产风险较高的分行,首付比例可提高到30%。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总行的文件赋予了分行很大的灵活性,具体的利率在执行过程中很可能因楼盘和申请人的状况而定,没有所谓统一的价格标准。”
此外,光大、招商、中信、深发展等股份制银行也将确定新房贷利率。
八成客户可享下浮10%优惠
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前签订贷款合同,但尚未发放贷款的,仍然按照原合同利率执行。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国银行规定, 2005年3月17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上调后利率;2005年3月17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调后利率。
据了解,工、农、建行广东分行新利率执行通知中均规定,将对新发放房贷的普通客户基本执行基准下浮10%的利率,也就是说基本按房贷新利率下限来执行,而且首付最低仍只需二成,这两点都可谓毫无悬念。业内人士预计,将有80%以上的银行住房按揭客户可享受到下浮10%的利率优惠。
执行基准有待细化和量化
各家银行对于哪些客户执行基准或基准上浮利率的规定仍有待细化和量化。按照央行的121号文件精神,第二套住房、高档住宅、别墅、商铺、投资性质住房等高风险房贷必须限制放贷,因而有银行就明确表示会以提高利率和首付比例形式进行限制。
例如,建行方面将对第二套住房、高档住宅和别墅按揭执行基准利率,对风险较大有投资性质的住房按揭执行基准上浮一定比例的利率;工商银行对于购买高档写字楼、第二套住房和高档别墅的个人将执行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首付比例也将提高到30%-40%。
调查客户购房情况不容易
而工行、农行也不排除保留对风险较大的楼盘按揭实行基准或基准上浮利率,但各家银行将对哪些客户利率上浮多少缺乏具体规定。
另外,由于目前个人信用系统仍未在全国范围内启用,银行要调查客户购买的是否第二套住房并不容易。加上央行对于高档住宅的定义一直不明确,商业银行想通过上浮利率来区分不同风险的客户可操作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