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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由肇事者负全责
日期: 09年05月3期

5月15日上午,杭州市公安局就5.7交通肇事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局长郑贤胜就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就70码(即70公里/小时)的说法向公众道歉。郑贤胜说,犯罪嫌疑人胡斌已于当天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郑贤胜首先通报了5.7交通肇事案的侦办情况。他介绍说,5月7日20时08分许,肇事者胡斌(男,20岁,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学生)驾驶小型轿车(车牌号为浙A608Z0)与孔伟伟、袁小波分别驾车到西城广场看电影。在途经文二西路南都德加西区路段时,胡斌驾驶的车辆撞上由南向北行走在人行横道上的谭卓(男,25岁,户籍所在地为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创业路1号9幢-2,杭州依赛通讯公司员工),造成谭卓死亡。事故发生后,杭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查明:胡斌有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且在驶经人行横道时未对行人采取停车或减速让行的措施,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5月8日,杭州市公安局对胡斌执行刑事拘留。

郑贤胜说,公安交警部门已认定胡斌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受害方谭卓无责任。郑贤胜称,杭州市公安局于5月15日对犯罪嫌疑人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对于引起公众广泛质疑的交警最初认定胡斌车速为70码的问题,郑贤胜说:交警部门引述肇事者和同伴关于70码的说法,是不严谨、不妥当的。对由此造成的误解,我们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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