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地方法院3月11日傍晚作出决定,接受活力门(Live door)提出的临时处分申请,阻止日本放送公司向富士电视大量发行“新股预约权”。
在迄今为止的两次陈述中,活力门方面主张:新股预约权的发行一则目的只是为了让富士维持控制权,二则以特别有利的价格发行但没有得到股东大会的同意,因此属于违反《商法》规定的“ 明显不公正手段”。对此,日本放送公司方面反驳道:“发行的目的是为了留在富士产经集团,提高企业价值。”
富士电视和日本放送公司于2月23日公布发行巨额新股预约权的防御对策,以阻止活力门意图收购日本放送。对此,活力门24日晚上向法院提出临时处分申请。
而地方法院(法官鹿子木康)这次做出了同意阻止发行的判决。判决认为,预约权的发行“主要目的是维持现有经营集团的支配权”,属明显的不公正行为。日本放送不服判决,直接向该法院提出异议,但富士方面的主张已大部分被驳回,形势相当不利。活力门在法庭抗争的第一回合上占据了优势。
富士电视的会长日枝久为此在3月12日凌晨召开记者招待会,称“如果有好处的话,可以考虑和活力门进行事业合作”。
法院这次似乎会在预约权发行预定的24日之前作出最终判决,只要地方法院和上级法院不驳回这次的判决结果,预约权将不得发行。趁此判决之势,活力门准备增购超过50%的股票,意在夺取日本放送的经营权。
听到这个裁判结果,最高兴的当属活力门社长堀江贵文了。他于11日晚在东京都内召开记者招待会,就东京地方法院的临时处分决定表示,“本公司的主张受到认可,感到很高兴。我们今后也将本着一贯方针,推进收购日本放送的股票”。
在谈到与该放送的关系时,堀江社长称“富士电视也是大股东,在企业价值提升问题上,富士与我们其实是荣辱共存的”,以此呼吁富士方面和活力门进行合作。
堀江进一步表示“与日本放送的关系稍有改善,坐上谈判桌的可能性有所提高”。
关于今后的经营模式,他解释“该花钱的地方会花钱,要做出不输于好莱坞的事业来”。并强调“要成为世界上最强的媒体、IT(信息技术)和金融联合大企业”。
就东京地方法院批准活力门提出的阻止日本放送发行“新股预约权”的临时处分申请一事,经济界人士看法不一。有的虽然对司法判决表示理解,但还是呼吁完善企业反收购的相关法律,另外一些人则认为这将是一场持久战,对此持谨慎态度,表示将静观其变。
日本经团联会长奥田硕指出:“法院所表现出的态度是,在已经出现收购者的阶段再采取反收购措施,将严格判断其是否违法。”他认为事后反收购是有一定限度的。但同时他再次强调:“企业从平时开始就应采取反收购措施,而且应当尽早完善它们,确保其不违法。”
参与富士电视公开收购股权(TOB)的某大型电机公司相关人士则对法院的决定持有异议。他认为:“争议的出发点是活力门的收购存在问题,结果却仅是被收购方采取的反收购措施被判为不当,这样的判决是有欠公允的。并且活力门也没有对最终将如何处理日本放送的股票做出明确说明,在这一点上也是不公平的。”
法院禁“新股预约权” / 崛江难掩喜色欲乘胜追击
日期:
05年03月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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