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阪地方法院11日对著名音乐人小室哲哉通过转让800首作品的著作权诈骗5亿日元一案做出判决,判处小室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5年。检方求刑为有期徒刑5年。
检方在法庭辩论中指出,“小室利用其著名音乐人的地位实施了恶性犯罪”。但辩方认为小室承认了诉状内容并正在反省,且他已还清包括利息在内的6.48亿日元,因此要求法庭判处其缓刑。小室被告于2006年7月谎称拥有约800首音乐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和兵库县芦屋市一名男性投资者签订了10亿日元的转让合同,此后他以“版税被前妻扣押,解除需要用钱”为由骗取了5亿日元。
大阪地方法院下达缓刑判决后,小室召开记者会,含泪向大家道歉称,“自己背叛了歌迷和音乐界人士,深感抱歉。我感到无比羞愧,未来将尽全力工作从头做起。”
记者会开始时,小室表情僵硬地深鞠躬了5秒多。小室说在法官宣读判决理由时,感到“本以为会坐牢”。而对于缓刑判决小室谨慎地说:“我觉得这多少能创造一些机会让我为受害人和歌迷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