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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状告日本人修建王直墓
日期: 05年03月2期
  本报讯(记者 李春雁)由于两大学教师星夜砸墓而掀起的甚嚣一时的王直墓事件近日又起波澜,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在读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张讷、李健两人,据称已于2月25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诉状,将日本长崎县五岛市市政府及捐款修缮王直墓的才津为夫等120名日本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日本方面拆掉王直墓,并赔偿原告30万元人民币。此事又在网上甚嚣尘上,使刚刚沉寂下来的“王直墓”事件,又有了吸引眼球的卖点。

  张讷、李健称,日本人在中国土地上“ 为民族败类王直修墓”的事情,已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污辱了中国人民的人格和尊严,构成了对原告人格权的侵害。他们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对原告人格尊严的侵害,立即拆除王直墓和芳名塔,并在中国全国性媒体上对原告作出赔礼道歉,向两原告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3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张讷介绍,此前在网上爆炒两大学教师夜砸王直墓的时候,他就关注了这一事件并专程去了安徽,实地考察了王直墓,看到王直墓现在虽被砸,但面目还在。回去后又仔细查阅了资料,认为日本人在中国土地上为中国民族败类修墓的事件令人气愤,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在与同学李健商议后,两人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张讷称,他和李健状告日本人基于两点,一是这些日本人伤害了中国人的人格,而根据法律规定,人的尊严和人格受法律保护。二、王直虽是有争议人物,但大家对其带领倭寇抢劫没有异议,因而为民族败类。他们已于2月25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一周来,消息在网络传开,他们的行动也得到了周围同学、老师和家人的支持。

  然而据记者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采访,一位姓秦的工作人员称,他所在的立案厅没有收到过这个诉状,他也是在报纸上看到这一消息的。若法院有任何诉状,都会经过他们厅,他们目前没有接过有关的诉状。

  而据精通中日两国法律的法学教授、一桥大学王云海博士介绍,根据中国法律,起诉要有具体诉件,这两位学生的起诉,所称的伤害中国人民感情不具备具体诉件,也就是不具件起诉的条件,估计就是递交了诉状法院也不会受理,而是驳回。同时,由于在2000年修王直墓时,是日方与当地县政府接洽,修墓事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感谢,并专门举行了仪式。因而若依法办事,当地政府是中国方面的代表,代表了中方的态度,而这两个学生却没有任何代表性。即使现在在这件事上有纠纷,起诉的对象也只能是当地政府。当初修墓的日本五岛市政府和捐款的日本人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而此事件的当事人日本长崎县五岛市工商会议所所长江头先生对记者表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心情只有一句话,遗憾,非常遗憾。而目前他们对此事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的打算。但当记者问到他们以后还会不会去中国进行民间交流时,江头说,不会了,以后不会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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