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上海社保案的已故中共政治局常委、副总理黄菊原秘书王维工,因受贿1293万元,被一审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在4月17日判处王维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决指出,事发时身为国营企业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王维工,在1995年至2006年间,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并为此多次索取、收受请托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1293万余元。
为回避当地盘根错节的政治关系,王维工案转由长春市中级法院异地审理。法院认为,王维工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王维工主动坦白,提供办案机关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且受贿款物已被全部收缴,依法判处其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据《财经》杂志报道,王维工没有当庭提起上诉,至此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的审判基本结束。
王维工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期间,黄菊是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在黄菊于2002年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并担任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时,王维工也从上海转到北京出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
中纪委以及监察部在2008年3月给予王维工“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王维工是在2001年开始接受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上海福禧投资原董事长张荣坤的贿赂,前后共收受取933万多元,占到王维工全部贿款的七成。王维工并邀请当时的中共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与张荣坤一起用餐。
起诉书显示,陈良宇随后擅自决定将上海路桥转让给福禧投资,实际支付10亿1500万元,上海路桥股权的最低价值是13亿3600万元。
而张荣坤投资上海路桥的资金,则来自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违规拆借32亿元社保基金。
张荣坤在去年4月被吉林省松原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没收13亿余元资产。
陈良宇也在同一时期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祝均一于2007年9月被长春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