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台地方法院于2月17日做出判决,命令棒球击人死亡的被告支付约6000万日元的赔偿费。此事是几个月前发生的,两名男童在公园里玩棒球,击中了在附近玩耍的10岁的男孩。男孩被打偏了的棒球击中胸部,引发“ 心脏震荡”而死亡,居住在宫城县大河原町的夫妇起诉了当时在公园内做投接球练习的两名男孩的父母,要求他们赔偿6200万日元。
心脏震荡是指由于如球类等物体撞击胸部而引发痉挛,从而导致心脏停止跳动。换言之就是脑震荡的症状在心脏里出现。
田村幸一法官认定男孩的死因为心脏震荡。据原告代理人说,根据心脏震荡的认定来裁定损害赔偿的判决在全国还是非常少见的。
田村幸一法官说:“从当时公园的情况来看,两个男孩的父母应该有责任去阻止他们玩棒球。”
据判决认定,2002年4月,在公园里练习接发球的两名男孩抛出的软式棒球击中了在附近玩耍的男孩的胸部,致其死亡。
心脏震荡是指由于如球类等物体撞击胸部而引发痉挛,从而导致心脏停止跳动。换言之就是脑震荡的症状在心脏里出现。
田村幸一法官认定男孩的死因为心脏震荡。据原告代理人说,根据心脏震荡的认定来裁定损害赔偿的判决在全国还是非常少见的。
田村幸一法官说:“从当时公园的情况来看,两个男孩的父母应该有责任去阻止他们玩棒球。”
据判决认定,2002年4月,在公园里练习接发球的两名男孩抛出的软式棒球击中了在附近玩耍的男孩的胸部,致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