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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国在留管理庁:防疫期间签证更新期延长1个月
日期: 2020/03/06 11:44
中文导报讯(记者 孙辉)  每年春季都是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最繁忙的时期,在校留学生申请签证更新,即将毕业就职的留学生申请签证变更,办事大厅熙熙攘攘,申请者办个手续常常要花大半天时间。为防止人群过于密集引发新冠病毒疫情扩散,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庁2月28日发出《为防止新冠病毒疫情扩散,避免申请窗口拥挤的措施》的通知。

通知称,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疾病扩散、避免申请窗口拥挤,在留期限即将于今年3月到期的外国人,在过期后一个月内,仍然可申请办理“在留資格变更”或“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等(不包括在留资格为“短期滞在”或“特定活动(出国准备期间)”在留日本的外国人)。





此外,出入国在留管理庁近期还对疫情扩散期间,各类签证延期和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手续作了说明。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预订回国(回日本)或者回本国(原籍国)航班困难的外国人,原则上采取如下措置:

①“短期滞在”在留日本的外国人⇒ 批准更新“短期滞在(30天)”的在留期间。

② 作为“技能实习”或者“特定活动(外国人建设就劳者或者外国人造船就劳者)”在留日本的外国人,而且希望在此前同一接收机构和业务工作的人⇒ 批准変更“特定活动(30天・可以工作)”的在留资格。

③ 作为其他在留资格在留日本的外国人(包括符合上述②,而且不希望工作的人)⇒ 批准変更“短期滞在(30天)”的在留资格。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而被限制入境者,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手续,原则上采取如下措置:

① 已经进行交付申请时⇒ 审查暂时搁置。

② 正在申请中,希望変更开始时期时⇒ 只接収接收机构制作的理由书,进行审查。

③ 利用再入国许可出境后,超过在留期限的外国人等又重新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时⇒ 只审查申请书或者接收机构制作的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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