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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归国者等将得到政府新支援
日期: 13年11月3期
中文导报讯(记者 张石)日本首相安倍晋三11月12日在官邸与中国归国者等会面,并表示政府会大力提供支援,通过相关法案,“我们将全力让大家找到‘回日本真好’的感觉。”

最近,自民、公明两党联合修改法案,建议从中国归国者去世后,应增加对其配偶发放的补助金额。为使法案早日确立,两党已号召其他各党派响应,并将于本月中旬将修正案提交至该次国会。

2007年,日本国会通过了《改正日本残留邦人支援法》,法案规定,将向中国归国者全额支付基础国民养老金66000日元,同时发放特别补助金,最高可达每月8万日元(东京都地区);在发放生活救助金的同时,政府负担部分医疗费、护理费和房租(上限不超过23万)。因此,一名残留孤儿最低可以领到14.6万日元(东京都地区)的生活费(不含其他补助金),如有配偶者,可再加4万日元。曾经就职就劳、现在领有养老金的孤儿等,在领取政府援助金的同时,还可以得到养老金的30%(上限不超过28万)。

而根据现在向国会提出的修正案,中国归国者本人去世后,其配偶者每月可领取相当于基础年金三分之二的“配偶补贴”,最高可领取4.3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683.2元);再加上目前所获补贴,每月可最多领取补贴12.4万日元(约合人民币7737.6元)。

12日,为此,安倍首相同中国残留孤儿和其配偶会面,他握住孤儿等的手说,“在战后的混乱局面中你们被留在中国,大家都受了不少苦。而回到日本后,大家也遇到了不少困难。”

安倍首相还表示,“政府也将尽全力尽快成立法案,尽全力让大家找到‘回到日本真好,故乡是温暖的’的感觉。”

中国归国者在回到日本后,在经济上和人权上一直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于是他们组成原告团,控告国家对他们的人权的侵害。由于他们的不懈斗争和上届安倍政权的女里,2007年底日本国会通过了《改正日本残留邦人支援法》,从两个方面根本扭转了残留孤儿和残留妇人的生活状况。一个是经济状况,另一个是人的自由和尊严。

在经济方面,据2004年调查,归国残留孤儿平均年龄为61.5岁、妇人70岁,全体平均66.2岁。而现在的孤儿平均年龄已是64.5岁、妇人74岁,平均69.5岁。在日常生活中,他们还存在著严重的语言障碍,只能说“只言片语”的日语和完全不能说日语的人,在残留孤儿中占47.0%,妇人中占22.1%。

从就劳者收入看,夫妇一方就劳者,平均收入为13万零84日元;两方就劳家庭约为28万8000。由于归国者年龄偏大,即使就职了,缴纳年金的年数也有限,年金收入很少。而且残留妇人和孤儿已经基本退休。其中,有年金收入的残留孤儿为35.8%、妇人等为66.2%,全体为52.4%;每年收入不满36万日元的为25.1%。领取生活保护金的孤儿为61.4%、妇人为55.2%,全体为58%。从以上情况看,他们是典型的“弱势团体”,所谓生活仅是维系生命。

从领取生活保护的金额来看,老年人夫妇的家庭(68岁,65岁),在东京都23区内为12万1940日元;地方为9万4500日元。目前,政府已经决定对生活保护金实行减额,生活将更加苦不堪言。

另外一个就是自由和尊严。靠生活保护金过活的残留孤儿不仅领取金额少得可怜,还要受到许多监视、限制,甚至社会歧视。残孤打点工挣点钱,要扣除等额的生活保护费;回国探亲、给养父母扫墓,要停发或减少生活保护费。


  他们只能过最低水准的生活,不得稍有奢侈、不得有存款等等。他们还要受到其他日本人的歧视和白眼。一位残留孤儿说,她去超市买菜,一名邻居日本妇女总来检查她买什么,如果发现她买得多一点、好一点,就会教训她:不要这样奢侈,你拿的是我们缴纳的税金呀!九州律师人权拥护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书显示,因领取生活保护金而受到歧视的残留孤儿高达31.4%。住在东京都葛饰区的菅香对记者说:我2岁时被送到吉林市养父母家,他们对我非常好,把我养大成人,如今他们不在了,我作为女儿不能给他们扫墓上坟,心里真难过。说到这里,她流出了眼泪。
  
  为此,2002年,637名中国残留孤儿正式状告日本政府,揭开世纪大诉讼之幕。日本弃民政策遗害50年,残孤集体诉讼索赔210亿。12月20日,残孤原告团正式向东京地裁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对政策失误做出公开谢罪,并追讨每人3300万日元的赔偿金,同时要求政府制定妥善的新政策来保护残孤获得与普通日本人一样的生活权利。
  
中国归国者的斗争,得到了各界友人,特别是日本律师的支持。无偿支援残孤们争取人权的律师团,仅东京原告辩护团就有200多人,在全国达700多人。在开始诉讼时,他们不仅没有从残孤那里收费,更自掏腰包支付其他费用。有的律师为支援残孤们打官司,无暇顾及自己事务所的工作,客人锐减;有的律师为了帮残孤打官司,甚至卖掉了自己的房子。各地的诉讼团进行集体提诉后,所需费用相当庞大,为残孤进行义务辩护的律师团东借西凑,才能勉强维持开支。据说,仅东京辨护团就已向麻风病和艾滋病等国家赔偿胜诉团体借了1亿日元的债务。

这次法律斗争虽然没有取得胜利,但是斗争敦促日本政府在中国归国者问题上进行反省,2006年的第一次安倍内阁,为解决中国归国者问题向国会提交了新的法案。


而2007年通过的新“支援法”基本取消了限制和监视。孤儿们可以自由打工(每月上限如超过28万,支援金停发)、可以有存款、出国期间支援金照样支付(在1-2个月之内,有正当理由可以延期)、可以持有500万日元以内的不动产、可持有金额较少、还款期间较短的分期付款的住宅等。不过,对残留邦人的支援基本上还沿用一些生活保护法的管理方法,因此很多残孤留恋中国,希望回中国定居,但如果不在日本定居可能被停发生活支援金。

而这次自民党和公明党提出的法案,进一步为归国者的配偶者解决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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