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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作方式改革VS中国式996
日期: 19年04月4期
《中文导报》专题报道组

2018年6月,日本通过了《工作方式改革关联法》,从2019年4月1日起分阶段实行,该法规对加班时间的上限加以限制,以期把更多的自由时间还给劳动者。

4月12日,2019年度东京大学新生开学典礼上,上野千鹤子教授发表致辞,提醒日本的精英们“即使努力也不会得到公平的回报的社会正在等着你们”,引发日本社会很大反响,更在中国引起广泛共鸣。

与此同时,中国却爆发了关于996的社会争论。所谓996,就是朝九晚九,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模式,简言之就是加班。包括马云、刘强东等许多大佬都卷入了这场关于996、关于努力与回报的争论。马云说:“能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很多公司、很多人想996都没有机会”;他又说,“我请问大家,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努力和时间,你怎么能够实现你想要的成功?”

日本曾经盛行加班文化,近年来逐渐消散,社会风气在转向,对于“努力”有新认识,对于“成功”有新定义。从政府到民间对于社畜般的加班不再赞赏,源自日本的“过劳死”成为压断加班文化的重要力量。




日本国会


工作方式改革相关法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式改革相关法,是第4次安倍内阁(安倍晋三为首相,自公联立政权)于2018年4月6日向第196次国会被提交,在6月29日的参议院正式会议由于执政党等多数赞成通过,同年7月6日公布,2019年4月1日依次实施的法律。这一法律的实行,是以避免日本国民由于过度劳动对健康造成损害甚至威胁生命,实现长期雇用和短期雇用的同工同酬及劳动方式更加高效化、多样化等为目的的法律,也可以说是一种工作方式的改革。

1.劳动基准法
2.劳动安全卫生法
3.有关劳动时间等设定改善的特别措施法
4.矽肺法
5.雇佣对策法
6.劳动契约法
7.短期劳动者的雇用管理改善等的法律
8.有关劳动者派遣事业适当营运的确保及派遣劳动者的保护等法律


其中最重要的有如下几点:

第一,有关加班。相关法律写明原则上加班上限为“每月45个小时、每年360个小时”。繁忙期等特殊情况则规定为全年720小时、每月100小时(包括休息日工作)、连续加班2到6个月,每月在80小时以内(包括休息日工作),违反的企业企业主将受到处罚,处以半年以下的徒刑和8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此制度的从2019年4月和2020年4月起分别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始。

第二,确保“同工同酬”。“同工同酬”制度旨在消除正式与非正式员工的不合理的“同工不同酬”待遇,规定企业需对从事相同内容工作的员工给予相同的薪酬、休假等待遇。如果劳动者要求就不平等待遇给出解释,企业需进行必要的回应。

厚生劳动省指定“完备有期雇用劳动者的均等待遇规定”,对派遣劳动者,将“与派遣处的劳动者的均等、均衡待遇”及“确保与同一业种的劳动者的相同的平均工资或基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优待劳资协定的同等以上的工资”这两点义务化。

同工同酬制度的实行,大企业和派遣企业将从2020年4月开始,除派遣企业外的中小企业则从2021年4月起开始。

第三,“高度专业制度”。 “高度专业制度”将无限放宽工作时间,就是从事具有高度专门知识的工作,职务范围内有明确的一定的年收入(对象限于年收入1075万日元以上),可以不受工作的时间的限制,但是考虑到健康等问题,每年必须确保104天休息。劳动时间、休息日劳动、深夜加班增加工资等将不适用于此类工作者。

高度专业制度2019年4月起施行。


惨烈的“过劳死”刺痛了日本社会

日本企业以前特别崇尚加班文化,不少人为工作而累死,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身亡,日本有个专有名词称之为“过劳死”。过劳死的专业定义是指:劳动过程中由于沉重的身体、心理负荷导致疲劳的不断累积,造成原有的高血压或心脑血管等疾病恶化,出现急性循环器官障碍并最终导致死亡。

日本首起有记录的过劳死发生在1969年。最著名的过劳死者,当推富士通的计算机事业创始人、被誉为“日本计算机之父”的池田敏雄。

池田敏雄1946年进入富士通信机制造会社,被看成问题社员。每天出勤迟到两个小时是家常便饭,上班时扔下工作去打一场篮球也不值得大惊小怪。那一年,池田敏雄23岁,“ 富士通信机”还是一个小小的电话机制造商。一切都很平常。

就是这个问题社员,后来被称为日本的“ Mr.Computer”。池田敏雄从手工描图开始,领导着一群充满技术热情和研究使命的年轻人,去挑战世界电子计算机巨人IBM。历经30年,池田敏雄团队终于研制出了当时世界上速度最快的国产超级电子计算机,使世界计算机制造业进入了日美互相竞争、共同推进的新时代。“富士通信机”也由此成长为世界性的大企业 “ 富士通”。

1974年11月14日,池田敏雄在工作中不幸去世,年仅51岁,未能亲眼看到由他带领团队创造的日本第一台超级计算机诞生在即。池田敏雄英年早逝,在日本社会引起了诸多叹息,却没有形成对加班文化的反思。长期以来,日本企业的加班文化依然大行其道。近几年来,日本政府厚生劳动省(相当于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对“过劳死”的认定变得很严格起来。

2011年,日本劳动法严格规定了“过劳死”的认定:受害人在死前当月的加班时间超过100小时;或者死前6个月内,曾经连续2个月以上每月加班超过80小时。照此计算,如果日本企业实施996制度的话,则员工每月工作时间将达到288小时。根据法律,其中128小时属于加班,一旦有员工出现意外,足以构成“过劳死”认定,当事企业就该吃不了兜着走了。日本企业纷纷改善工作环境、缩短加班时间。

近年来。一个冲击性的“过劳死”案例震惊了日本。2015年12月25日,日本最大广告公司电通的员工、东京大学高材生高桥茉莉因无法忍受长期加班,从公司阳台跳楼轻生,年仅24岁。高桥于当年4月入职电通,从10月开始工作量激增。根据高桥的上下班记录,她10月份加班130个小时,11月份加班99个小时,周末及深夜都在连续加班。高桥曾称自己每天睡眠时间不足2小时,这样下去“真是比死更痛苦”。

高桥的自杀和后续的调查风波,把电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日本厚生劳动省突击搜查了电通公司,以调查其是否普遍存在非法用工,当年12月28日建议对电通提起诉讼,指控其违反劳动法。最终,电通CEO兼总裁石井直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宣布引咎辞职。高桥茉莉一案尚未了结,其母已将电通公司告上法庭,希望索赔。1991年7月,同样是因为长期加班而选择自杀的大嶋一郎,其父通过法律诉讼,最终获赔1亿6800万日元。

公司付出的代价太大,超过了让员工加班所获得的利益。为此,日本各大企业纷纷严格规定加班时间,劳动法受到了空前重视。所以,指望企业自我约束只能是一种幻想,只有在法律层面和执行层面做到位,对“过劳加班”形成政治不正确的社会风气,一切或将迎刃而解。

中国互联网公司陷“996”风波

一位名为996icu的用户3月26日在GitHub上发起了一个名为“996.ICU”的项目,意为“工作996,生病ICU”。发起者表示,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在此更新实行“996”制度公司的名单并上传证据,而对于那些上了“黑名单”的公司,将不让其使用参与项目的用户上传的开源代码和软件,以此抗议996的加班制度。

这个活动迅速得到了大量用户的回应,很短时间就获得了超过20万人的“加星”,几乎成为GitHub上加星速度最快的项目。

随后,关于996加班的话题也迅速扩大,越来越多的职场人在社交网络上大吐苦水。中国知名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几乎无一幸免于这场“996风波”。 在这份名单中,华为、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京东、58同城、苏宁、途家网、有赞、字节跳动、拼多多、大疆、海尔集团等纷纷上榜,上榜的公司总数为40家。

但很快,“996.ICU”项目的相关页面就被几大主流国产浏览器屏蔽了,这也引得网友们感叹:程序员们昨天为反996项目加星,今天就要加班把抗议页面屏蔽掉。


4月12日,马云在阿里巴巴内部交流活动发表言论,他表示996工作制是一种“巨大的福气”。此言论激发广大网友的讨论。随后,马云在微博再谈996,称其不是单调的加班,关键在于“热爱和奋斗”。

几乎同一时间,刘强东在朋友圈里翻出了自己的“过劳”创业史,并强调:“京东永远不会强制员工995或者996,但是每一个京东人都必须具备拼搏精神!”


中日民众劳动意识渐趋相同


“日本人吃苦耐劳,勤奋敬业”,这是世界范围内对于日本的普遍认识。从“高度经济成长期”以来,日本人传统劳动价值观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

纵观日本人的劳动意识,工作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追求利益,而是从工作行为中体现自身价值或为社会贡献。所以此种对待工作的态度更多体现在了精神层面,而不是在经济层面。经济利益固然是劳动行为而创造出来的价值,但奉献和创造价值才是日本人对于工作的根本理解。甚至有日本评论家和大学教授在解读日本人的生活规范和工作时,他们都不约而同提到“这种态度近似于宗教”。

因此,日本人的劳动意识与经济报酬和劳动时间应成对等价值的中国劳动意识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终生雇佣制、论资排辈、企业内部的独特工会制度都反映着“昭和年间”日本社会的整体思想。

“加班问题”,可以说是中日劳动意识差别最大的部分。中国人普遍希望工作之余能有自己的时间,即使企业给足了他们加班费,中国员工仍然会抱怨加班。中国人在传统观念上基本还是以家庭为重,一旦工作与家庭发生冲突,大多数人仍然还是会选择后者。

不过,在中国有一些公司则是例外。华为如果称中国加班第二,那就没人敢说自己是第一。网上流传着这么一个华为加班的段子,“华为某部门高薪聘请了一位日本专家。日本专家上任的第一天,在全体会议上做完自我介绍后,又说到:我是个工作狂,经常加班,请大家尽量配合我的工作!说完深深鞠了一躬。三个月后,日本专家辞职了,辞职的时候只说了一句:你们这样加班,是不人道的”。

然后是腾讯,是一家互联网公司。只不过虽然倡导不加班文化,但是公司所有关于员工福利的制度都为加班创造条件,可见加班在中国就是互联网企业上班模式的代名词。

这都是正在高速发展中的中国企业有意无意营造出的一种加班氛围,愈来愈像日本的“昭和年间”。

随着全球化进程速度的加快、网络创新型科技的兴起,再加之经济上的富裕而导致的对劳动目的认识的降低,中国年轻人和日本年轻人的劳动意识正逐渐趋于相同,日本原有的雇佣惯例受到强烈冲击。

比如,日本出现合同制或人才派遣等新雇佣形式,雇佣形式开始朝着多样化发展,所谓的“终生雇佣制”已名存实亡。中日两国就职选择的机会明显也比以前多,年轻人对工作内容越发挑剔,没有固定工作、自动离职的问题也越发严重。

据厚生劳动省的调查表明,近年,随着日本年轻人对于劳动价值认识的改变,高中或大学毕业后不马上就职而是采取像学生时代一样通过打工而生活的年轻人不断增加。

作为网络时代弄潮儿,中日年轻人争先采取签约经济公司,当视频主播的例子也屡见不鲜,其中一些佼佼者已经获得不亚于演艺明星的关注度,且拥有可观收入养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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