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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海洋磋商六点共识:减少误判回暖关系
日期: 2015/01/24 16:34
人民网北京1月23日电 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第三轮磋商全体会议及工作组会议1月22日在日本横滨市举行。中方首席代表、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易先良与日方首席代表、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审议官下川真树太分别率团与会。

双方举行了磋商机制全体会议和机制下设的政治法律、海上防务、海上执法与安全及海洋经济四个工作组会议,就中日关系、东海有关问题及海上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争取早日启动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加强海洋搜救、打击走私、偷渡等海上犯罪、建立双方总部之间的对话窗口等六点共识。日媒报道称,双方同意基于钓鱼岛局势,由中国海警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分别设立对话窗口,对合作方式展开讨论。

此次重新恢复海洋事务磋商将对中日关系带来哪些改变,给两国海洋事务带来哪些合作?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高洪,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冯玮接受人民网采访进行解读。

有助于减少对彼此的误判

“虽然中日在领土争端上分歧依旧,但从战术层面来看,本次磋商共识的达成有助于避免双方在争议地区擦枪走火。通过新的联络机制和对话窗口,双方对彼此的意图更为明确,有助于减少对彼此的误判。”

冯玮表示,更为重要的是,一旦发生武力冲突等紧急状况,中日双方可以迅速启动危机处理机制。

另外,磋商达成的原则为争议地区双方人员提供行动指导,以避免以前出现过的军舰对军舰、飞机对飞机的危险对峙。

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高洪分析,中日关系是以大局为重的两国关系,钓鱼岛主权争端及其他海洋权益涉及重大原则立场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但不等同于两国关系全部。中日的海洋问题相对复杂,有海洋安全、海洋合作、岛屿领土争端、海洋划界等。

日本暗藏独立强军野心

冯玮认为,本次磋商的圆满达成是基于中日两国的共同需要。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一直以来都坚持和平、发展、共赢的外交原则,拥护中日建交以来达成的四个重要政治文件,无意以武力双方来解决双边问题。

然而,日本推动此次磋商的目的并不纯粹,背后甚至隐藏了日本独立强军的野心。首先,向世界宣告日本期盼和平的诚意,以获取世界舆论的同情与支持;其次,以防卫的姿态渲染中国威胁论,即所谓周边局势的紧张(暗指中国),日本必须扩大防卫力量;最后,遵守美国希望日本为维护东海局势稳定做出努力的再三要求。

中日矛盾根本分歧依旧

尽管本次磋商对于缓解防卫紧张局势有重要意义,但基于中日领土和历史问题没有解决,从根本上来看,两国在政治和外交上的对峙将继续。

冯玮看来,在领土问题上,尽管中日去年达成四点原则共识,但双方的分歧依旧明显,这从双方发表的两个版本的共识声明就可以看出——中国强调双方在钓鱼岛和东海海域存在不同主张,而日本刻意淡化钓鱼岛问题,声称不存在领土主权之争。

在历史问题上,双方继续对峙。四项基本共识提到,“要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中方提到的历史主要指日本侵华历史,只有日本对此深刻反省,中日才能面向未来;而日本谈的历史主指其二战后70年来的和平历史。

高洪认为,中国政府一直主张以对话方式来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只是日本一直坚持错误立场,以致于让高级别的海洋对话停止。高洪说,现在双方实现高级别对话磋商,这是两国关系改善的积极步骤,当然也要看接下来两国磋商机制的实质性成果,“复杂的海洋事务也不是通过一次两次对话磋商就能解决的,这种对话不宜期望值过高。”

双边关系现回暖迹象

冯玮说,尽管中日在政治和外交层面会继续对峙,但在经贸、文化、人员交流等方面,中日关系已出现回暖迹象。

2014年6月,前国务委员唐家璇访问日本,中日就恢复自岛争之后中断的政府间经贸关系达成共识。从中日建交开始,经贸关系是恢复双方关系的纽带,“政经分离”是中日关系的主线,经贸关系的推进对于政治、外交关系的回暖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中日文化的交流也在不断增多。

冯玮认为,加强中日民间交流、促进相互理解具有重要意义。任由喊打喊杀、言论泛滥,将是极其危险的。

新闻背景:第三轮磋商双方达成的六点共识:

一、中日双方对1月12日举行的中日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第四轮专家组磋商取得的进展予以积极评价,同意争取早日启动防务部门海空联络机制,并就此进行磋商。

二、中国公安部边防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继续就打击走私、偷渡等海上犯罪进行合作。

三、中国海警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建立双方总部之间的对话窗口,并尽快讨论进一步合作的方式。

四、双方同意在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框架下,加强海洋政策及海洋法对话。

五、双方同意根据有关国际法加强在搜救、科技及环境等领域的海洋合作。双方并就早日缔结中日海上搜救协定交换了意见。

六、双方原则同意今年下半年在中国举行第四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具体事宜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前两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第一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2012年15日至16日在浙江杭州举行。双方一致同意:要充分利用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平台,加强中日间各方面海上问题的对话与交流,增进了解与互信,推动务实合作,管控矛盾,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中方并就钓鱼岛问题阐明了立场。

参加人员:中方首席代表、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易先良与日方首席代表、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参事官山野内勘二分别率团与会。

第二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2014年9月23-24日,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山东省青岛市举行。双方就东海有关问题及海上合作交换了意见,并原则同意重新启动中日防务部门海上联络机制磋商。双方原则同意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举行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下一轮磋商。

参加人员:中方首席代表、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易先良与日方首席代表、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审议官下川真树太分别率团与会。

(郑青亭 实习生孙童飞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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