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专利厅6日公布的2010年度调查显示,在国内外因被仿造而受损的日本企业、团体比例为21.9%,较上年减少2.7个百分点,已连减两年。
从在国外遭受损失的国家和地区来分,中国大陆居首位,为68.0%;其次是韩国,占25.5%,第三是中国台湾,占23.3%。
关于防范对策,77.0%的企业认为“应该在国内外获得知识产权”,29.6%认为“应该警告制造和销售商”,25.2%认为“应该调查制造商”。
本次调查对象为8005家持有商标权等的日本国内企业和团体,其中4303家做出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