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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邮电报驳斥央视电信联通垄断报道
日期: 2011/11/13 11:12
  11月11日,《人民邮电报》头版头条发表文章《混淆视听 误导公众
 
——驳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逐条驳斥央视对于电信联通的报道,称“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
 
文章驳斥央视采用了“互联网接入”这一广义概念混淆视听,指出“互联网接入”分为不同领域,发改委此次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起的调查,是针对SP接入市场而不是公众市场的,SP接入市场不涉及普通用户,与公众市场完全不同。据了解,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每年从SP接入业务中获得的收入只有不足2亿元,因此,即便是“证据确凿事实成立”,所处罚款也应以此为基数,而绝非数亿到数十亿元的天文数字。
 
文章称,央视报道认定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带宽专线接入上处于市场垄断地位的结论无数据支撑,因此并不成立。在互联网专线接入市场,其实除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还有其他几家互联网骨干网经营单位,包括中国移动、中国铁通以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中国科技网网络中心、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等。此外,还有转租的众多增值电信企业,例如电信通、长城宽带、歌华等。
 
至于央视报道提到的向SP出租带宽价格的差异,文章指出,由于交易条件的差异(区域因素、时间因素、产品细节、客户要求、服务质量等),出租带宽的价格也是由市场来调节,因而谈不到“垄断”
 
针对央视报道指出的“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低,接入费用高”,《人民邮电报》暗示报道采用的数据已经过时,与此次反垄断调查无关,并且是“不考虑背景的简单比较,绝对是不负责任的,也是不公平的。”
 
文章称,宽带作为社会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之一,是与国情和人均GDP相匹配的。论国情,中国地域宽广,农村和偏远地区所占面积大,宽带建网的难度和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不可同日而语。且目前我国的宽带普及率不足10%,而许多发达国家的普及率为30%左右。不同的市场,其发展阶段不同,产品生命周期不同,发展规律当然不会相同。
 
文章最后指责央视的报道在发改委调查还未结束,还没有作出最终结论和处理意见时抢先报道,并且只对发改委“进行了单方面采访,根本没有给另一方当事人澄清事实的机会,有悖于新闻的公正性,从而误导公众,引发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基本概念都没有厘清的基础上,用想象代替采访,用推测代替事实,大量使用“如果”、“可能”句型,将结论硬拧向耸人听闻的方向,有悖于新闻的客观性。此报道虽然取得了一时的轰动效应,但却因缺乏事实依据根本站不住脚,违背了新闻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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