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金能养老吗?
日期 2006/12/13 03:00 | 文章类别: 法务
| 《中文导报》编辑部:
我于1946年3月出生在中国的沈阳。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日本人。由于种种原因,我于1992年8月回到了日本的大分市,并由于母亲的血缘关系,我恢复了日本国籍。次年2月我参加了工作并加入了厚生年金。7年后由于所属会社倒闭,我便从事临时工作,开始缴纳国民年金至今(今年我将满60岁)。
现在,我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我领取年金的年限将从何时开始算起?年金将如何计算(7年厚生年金,5年国民年金)?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所遗留下来的问题,不知日本方面是否有特殊相关的法律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如年金领取的数额极少,无法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是否可以申请要求生活保护?如实在万不得已,我可否随同妻子回中国定居(因妻子是中国人,并已取得了永住日本的在留资格)?如回中国定居,我能否取得永住中国的在留资格;同时,如果回中国定居,这是否意味着妻子因此而丧失了永住日本的在留资格?我的弟弟也即将面临着和我同样的问题,我们对今后如何领取年金一事都非常关心。综上所述问题,恳请一一赐教为盼。
曲相谈
曲先生:
你的年金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由专业人士回答,建议你去一次家附近的社会保险所询问,如果你找不到,就去市役所询问,这样,你可以得到准确详细的回答。而如果将来年金不够维持生活,你也可以去找市役所的福址科,职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安排。
如果万不得已,要随同你妻子回中国定居,首先你妻子不会因此而丧失在日本的在留资格,你们可以不必担心。你也可以申请在中国长住,但一下子不会给你绿卡、也就是永住。取得了日本国籍的人,也可以办暂居和定居签证,到了中国以后,定期去续签证即可,就如同你们刚到日本时,在入管办签证一样。你有正当理由,与妻子一起去,一般会批准。你应该获取的年金,日本方面会通过银行转账形式给你们寄到中国的生活地,这点不必担心,但你们要在回国前申请并办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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