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业者为何要加入生命保险

日期 2007/01/22 15:34 | 文章类别: 理财


  以前的生命保险中所附带的医疗保险大多只是在住院和手术时才能得到支付金,通常的门诊治疗是不包括在内的,其费用只能靠节省日常的家计费或动用自家的储蓄。
  购买生命保险的人,大多数是考虑使用其所支付的住院费来补充病房费的差额,和支付各种杂费或不属于健康保险范围的治疗等。在癌症保险中,住院费和手术费是分开计算的。大多数的癌症保险都可以在被确诊患上癌症后,得到100万左右的一次性保证金。这样就可以在接受不属于健康保险范围内的治疗时可以比较安心了。
  如果是会社员和公务员,由于他们加入了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使得他们在因住院和疗养等长期休息期间也可以享有平常月收入60%的伤病补贴。但自营业者就无法享有这种保障,因为他们加入的国民保险没有这样的制度。因此,从这个医疗保障的角度来讲,自营业者要比一般会社员多做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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