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生活莫忘退年金

日期 2009/05/25 15:48 | 文章类别: 理财


  在日工作多年的华人如果准备回国养老,不要忘记领取年金退出补助费。

  加入年金6个月以上的人可领取退出补助费。凡全部符合以下4项条件的申请者,将丧失国民年金或厚生年金以及共济组合被保险者资格,在出国后2年以内提出申请时,原则上可以支付给退出补助费。

(1)没有日本国籍者

(2)属于国民年金第1号被保险者的保险费缴纳完毕期间的月数和相当于保险费四分之一免除期间月数的四分之三的月数、相当于保险费半价免除期间月数的二分之一的月数以及和相当于保险费四分之三免除期间月数的四分之一加在一起后的总月数,或者厚生年金保险的被保险者期间的月数在6个月以上者

(3)在日本没有住址者

(只限于1994年11月9日以后,有在留资格并住在日本,其后离开日本的人)

(4)未曾领取过年金(含伤病残疾补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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