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管法改正没有制造“一中一台”

日期 2009/03/30 21:15 | 文章类别: 法务


中文导报网讯(记者 张石)日本政府在向国会提交的出入国管理法修正案中,计划对旅居日本的外国人实施“在留卡”新制度,在这项新制度中,将允许填写“所属国国籍和《出入国管理难民认定法》第二条第五号第二款中规定的地区”,这项新制度受到了旅日台湾人的高度关注,有人认为这意味着可以在“在留卡”的“国籍等”这一事项中填写“台湾”,将引来中国的反对。

最近,日本政府内阁通过了法务省提出的入国管理难民法改正案,并将在本次国会中通过。这次改正法规定废除外国人登录制度,建立外国人在留卡制度。入境的时候入境管理局将对中、长期在留外国人发行带有电子IC回路的在留卡,IC回路在留卡将与居民基本系统联动,除有正面半身照片外,还有居民基本系统必要的全部信息和防伪功能。

如果法案通过,将在3年后实施“在留卡”制度,取代现行的“外国人登录证”。届时在“在留卡”上,台湾人的国籍等栏将可以记载“所属国国籍和《出入国管理难民认定法》第二条第五号第二款中规定的地区”,第二条第五号第二款中规定的有关有效护照的发照部门的规定,即“政令中规定的有地域权限的机关发行的护照和相当于护照、难民旅行证等”,其中包括台湾。而现时台湾人的“外国人登录证”,在国籍等栏目中都记载为“中国”。

但是入管官员指出:由于《出入国管理难民法改正案》中取消了登录制度,没有了登录证,也就没有登录证那种写法了,全部统一为护照的写法,《出入国管理难民认定法》第二条第五号第二款中规定的地区,本来就是可以写到护照上的,没有任何改变,这一条款也没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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