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丈夫能否当担保人

日期 2009/01/12 20:26 | 文章类别: 法务


问:我是嫁给日本人的中国女子,因涉嫌假结婚,曾经被取消在留资格。后来我跟日本人真结婚,到入管局申请特别在留许可,去年年底才办成了黑转白。我在中国有个侄儿,哥哥想让他到日本来留学,我哥哥刚下岗,收入有限,希望我丈夫当留学经济担保人。丈夫是农民,每年现金收入不多,我们这样的情况,丈夫能不能当侄儿的经济担保人?

答:给留学生当经济担保人,必须有资助的具体事实,也就是每年要向留学生提供100万日元左右学费或生活费,这个需要有证明的,比如银行的转账记录。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你丈夫收入比较高的话,当你侄儿的经济担保人应该说问题不大。问题是,你跟其他日本人配偶不一样,你刚取得特别在留许可还不满一年,即是说你自己的在留情况都不稳定,所以,由你丈夫当你侄女经济担保人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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