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了永住会否取消?

日期 2008/12/15 15:27 | 文章类别: 法务


  寂寞的心俱乐部:

  我是一名永住者,今年46岁,在两年半之前与日本丈夫离了婚。今年不幸查出我患了C型肝炎病,在治疗期间无法正常工作,就意味著房屋、水电、煤气、电话等等一切的费用无著落,怎么办?回国治疗?可回国没有在国内交医疗保险,看病费用很贵的,尤其是肝病,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治好的,思来想去也没有想出可行的办法。正在此时,一个家住在外县的朋友打来电话,就把自己如何查出不幸患了肝炎的经过和苦恼,原原本本和朋友说了,她说别急,听人说这种情况可以向市役所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硬著头皮去进了市役所的社会福祉课,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后,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审查、了解情况后,最终有了结果。在第一次发放生活最低保障费时,工作人员(可能是个什么“长”)对我说:这个(指低保)是日本国民可以享受的,你是外国人,既不是日本人配偶,又没有小孩,只是一个人,明年的3月9日,请去入管局问一下,像你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继续留在日本?

  我想知道的是:

  一、日本是否有法律规定,日本人配偶者只要与丈夫离婚就取消永住身份回国吗?

  二、如果没有这种法律规定,我可不可以不去理会他的话,不去入管问这个问题,登录证到期去换新的就可以了?另外,不知他是否之前与入管说过我的情况?

  一个迷茫者:余虹


余虹女士:

  首先要向你道歉,你的信,由于篇幅有限,我删掉了不少,但我们都仔细拜读了你的信,明白和理解你的处境、心情,请放心。

  永住者资格,不是轻易就可以取消的,首先请你放心。当地政府的福利课,看来不了解入管的规定,他认为只要不是日本国民,都有可能因为什么事情而被赶走呢。

  你患上C型肝炎,要治疗,身心都很疲劳,都有负担,这种情况下,你就是放松心情,好好接受治疗就是了。日本的生活保护费,主要面向日本人,但也接受外国人的申请,只能说,其间区别在于,如果日本人申请了以后没有得到,他可以去上告,但如果是外国人,就不能上告,即是否给你,要看人家的判断,无论何种结果,都只能接受。

  现在,你生病,不能上班,人家给了你一年,是对你的信任。如果一年以后,只要实事求是地,按照自己的身体状况来定就行了,比如你身体好多了,那么就工作,如果你身体还是很不好,那就继续申请。只要不是有意去骗取那份钱,我想,你持续拿,也无可厚非。只要我们心怀感激,在身体好了以后,为日本社会工作,交税,甚至做些义务工作,就是最好的回礼。

  肝炎,心情很重要,你一定要放松心情,不要东想西想了,就是心里带著对当地政府和医生的感谢,接受治疗,养好身体。放宽心!


  杜海玲




余虹女士:

  患上肝炎真是不幸,一定要努力将其根治,不要留下后患。对于你在信中提出的问题,既然你已经与市役所有接触,那么不妨彻底问问清楚。因为对这方面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能随便给你答覆。

  据我的理解,社会福祉课的人所以会对你这么说,是因为你的健康情况,直接影响到你维持自己的生活,人家才会那样说的。如果你能够渡遇难关,恢复健康自食其力,应该不会由于离婚而取消你的永久居住资格。换句话说,市役所的社会福址课与入管是两回事,你不用太担心,除非你到明年依然要去领取什么“最低生活保障”费用。

  所以总而言之,目前你先要将病治好,身体健康了,才可以谈其他的事,否则无论是在日本或者中国,你都会遇到相同的困难的。

  希望你能够早日恢复健康。



     St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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