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癌症保险的特点

日期 2006/12/18 20:16 | 文章类别: 理财


罹患癌症的在日华人常常不知所措,其实,如果在病发前了解日本癌症保险的特点,提早买一份保险的话,万一患了癌症也不会孤立无援。下面介绍一下日本癌症保险的特点。

1、所有的癌症从初期开始就可以得到保障

以前上皮内癌症和初次患癌症等是不属于癌症保障范围的,现在几乎所有的癌症保险都把它们归为保险对象。而且癌症保险也不像一般的医疗保险那样,在入院天数上都是无限制的。除此之外的保障各保险公司会略有不同。现在由于参加癌症保险的人越来越多,使其保险费已经降低了很多。同时因为有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手段,许多癌症的后遗症都可得到治疗,与其相应的保险商品也应运而生。与医疗保险同样,癌症保险也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

2、可以多次付给诊断给付金

癌症诊断给付金是指在被诊断换了癌症之后可以得到的一笔补偿金。有的保险公司只付给一次,而有的却多次付给。所谓多次付给大多数情况时2年1次,通常上皮内癌的给付金少些,而胃癌等癌症就多些。

3、付带医疗保险的癌症保险

有些保险虽以癌症保险为主,但也付带一般医疗保险,因疾病或意外受伤住院或手术都属于保险范围。比如生命的“新健康声援MAX”,就是面向那些希望同时得到癌症和医疗保险的人们的。保险的也同样是癌症和医疗保险组合的商品,不仅如此它还可以和定期保险组合在一起。

4、自由诊疗和优惠不吸烟者

在癌症保险中还有许多新商品。
其中之一就是损害保险的“自由诊疗保险”。如果使用一些还没有被日本国内认可的抗癌剂或先端医疗手段治疗,因为不能享受国民医疗保险,因而是全部自费,而且通常费用还是相当高的。若是参加了这种保险的话,所需治疗费就会得到全额补偿,病人无需担心高额医疗费,尽可安心接受一切治疗。即使是国民医疗保险负担的部分和高度先端医疗的诊疗费也实行实额补偿。
另一个是不吸烟的人需要注意的,AIG生命的癌症保险。这个保险对不吸烟的人在保险费上有优惠。因为不吸烟的人比吸烟的人患癌症的风险小,所以保险费就可以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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