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钱就不能打官司吗?

日期 2008/11/19 18:28 | 文章类别: 法务


  
问:我最近遇到了一件大事,现在我们需要打官司,但是听说没有钱无法打官司,请律师要支付很大一笔费用。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答:想打官司又没有能力支付律师及法院的费用时,可向法律扶助协会申请法律援助。该组织总部设在东京,日本的都道府县均设有分部。

  服务范围为民事法律援助;法院审理前的援助;免费法律谘询;刑事被告人辩护援助等。

以民事法律援助为例,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如下:

1,无能力负担律师和法院费用的本人的理由陈诉(书面或口头)。其参考标准为夫妇月收入平均为25万日元以下;作为原告起诉有胜诉可能性;有起诉事实及确凿的证据。

2,当申请者尚没有选定律师时,则由法律扶助协会协助选任。律师确定后,所需律师费和法院的费用则先由法律扶助协会代为支付。

  不知道你是否有签证?没有正式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很难获得此种法律援助。但也不排除扶助协会从维护人权的角度,给予此种援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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