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辞职要罚款吗?

日期 2008/10/13 16:27 | 文章类别: 法务


问:我和一家派遣公司签订了1年的合同,由于朋友给我介绍了更好的地方,我想到其他地方去工作。公司说我违反了合同,应该交违约金。

答:就劳者和经营者签订雇用合同,有的是当事双方没有规定雇用期限,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劳者提出解除合同两周以后可离开。合同雇用期限到期需续签的情况下,双方都可以提出不签订下期合同。但是,这需要在当月的两周之前进行。

当事双方即使规定了雇用期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也可以立即提出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原因在于一方的过失,需向对方赔偿损失。一般来说,如果没有不得已的理由,就劳者不能辞退工作,起码需要提前对经营者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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