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华人女性管财莫忘去公证

日期 2006/12/13 02:23 | 文章类别: 理财


   “孩子还是小学生,到他成人为止,你每月要支付5万日元的抚养费。”很多华人妻子在离婚时都会与日本丈夫有这样的约定,可是,在以后十几年漫长的岁月里,已离婚的日本丈夫是否会遵守约定,是很让人担心的事。但是如果将这种约定变成书面的形式,并签字画押的话,一旦日本男人违约就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得到确定判决的话就可以每月从他的工资中扣除抚养费。但是这个过程要花费的时间相当长。

  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有。只要去公证机关将双方约定内容进行公证,取得公证书即可。一旦遇到逾期不付抚养费等问题,只要拿着公证书交给地方法院,不用等待判决就可以从对方的工资中扣除费用。东京都文京公证处的公证人泉川健一氏说,现在来公证的人很多,甚至连关于“离婚丈夫与孩子的见面次数、方式”等内容的公证都有。应该说,就执行、约束力而言,公证书是最强的。

  在日本全国共有约3000所公证处。随着在日华人女性的权利意识加强,公证制度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尤其是牵涉到财产问题,若有一张公证在手会觉得安心许多。

  公证书所需的成本依据证书所涉及的金额而定。如果是有关孩子抚养费问题(抚养期间10年)的公证书,费用约2万左右。对遗言公证书来说,如果是留给妻子3000万,2个孩子每人1000万的遗言公证书的话,则需要7万日元左右。另外,如果想把证书留在公证处保管的话,公证处也不再另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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