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结婚应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 2006/12/05 13:26 | 文章类别: 法务
| 神户读者小丁来信,问“国际婚姻”到底需要什么条件。
国际结婚的条件也就是当事人都必须符合本国的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中国人与日本人结婚时,双方必须符合中日两国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在日本,日本民法规定了七项有关结婚的法律要件:
(1) 男性满 18 周岁以上,女性满 16 周岁以上;
(2) 已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3) 再婚女性前一次婚姻解除后, 6 个月内不得再婚;
(4) 直系血亲或三系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不可近亲结婚;
(5) 直系姻戚之间不可结婚;
(6) 养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可结婚;
(7) 未成年者(未满 20 岁)结婚需要父亲或母亲的同意。
在中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 不得重婚;
(2) 婚姻出於双方自愿;
(3) 男性满 22 周岁以上,女性满 20 周岁以上;
(4) 直系血亲或四系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不可结婚;
(5) 患有不应结婚的疾患者不可结婚。
以上规定里没有日本民法的第 3 条“再婚女性前一次婚姻解除后, 6 个月内不得再婚”的规定,但这个规定对当事人双方都适用。因此,和日本男性结婚的中国女性也必须遵从这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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