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上当受骗后怎么办?

日期 2006/12/05 13:15 | 文章类别: 法务


  东京读者小孙来信倾诉,听信上门贩卖者的劝说,买了用不着的东西后怎幺办?

  在日本的新闻报道中,经常可以看到“恶德商法”四个字,这是指一些不法商人钻法律空子,从事违法制造、贩卖活动的欺骗行为。“恶德商法”的被害者,很难找回自己的损失。俗话说,骗人者可恶,被骗者可怜。

  在日本,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有《消费者保护基本法》。如购买冰箱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要求退还、修理甚至损害赔偿。

  日本还制定有诸如《访问贩卖等有关法律》等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在消费者购买邮购物品时,有8天的时间,让消费者确认所购买的商品,是否与电视、报纸、广告所宣传的一样,或是否是本人定购的商品。经常有“恶德”商人,故意张冠李戴,以次充好。或是,甜言蜜语,蒙骗消费者。因此,在收到邮购的商品以后,一旦发现与自己定购的物品不符,应在8天以内退回去,商家拒绝退回的,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述,并要求赔偿。

  另有一种是属于风险投资的,不在“ 受骗”之列。如证券投资、期货贸易等,这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后果自负。但是,如属于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的违规操作,给投资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投资者应聘请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根据相关法律和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为自己追究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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