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想要回手续费

日期 2008/02/28 18:45 | 文章类别: 法务


  大阪读者陈胜来电询问:我以前是留学生,因没找到好工作就职,为了签证,我去年和一个日本女人办理了结婚手续,以日本人配偶的身份留在日本。上星期这个日本人提出要跟我离婚,并通过律师上裁判所告我,说我跟她是假结婚。离婚无所谓,但我很心疼我当初交给她的结婚手续费。我能要回来吗?



  答: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是因为毕业后没有办成就职签证,为了留在日本而花了所谓的“手续费”,办理了和日本人结婚的手续,实际上,你和日本女人是名义上的夫妻,说实话就是假结婚。



  现在那个女人已经请了律师,以假结婚为由,把你告到了裁判所,你们的假结婚是毫无疑问的。不过,有一个问题,只要她拿了你的钱,也就是所谓的“手续费”,就是你骗取“日本人配偶者”在留资格的同夥,她同样是违法。



  此事既然已告到裁判所,你要求对方退还结婚“手续费”,可在法庭提出来,就由裁判所裁决。不过,你同日本人假结婚,要让法庭判对方退回“手续费”的可能性不大。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协议,你和这个人商量,看如何离婚,看能否退钱给你,因为她接受了手续费就是违法,如果她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也许就不愿意闹上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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